王清芬,1943年出生于河南新乡人,豫剧旦角名家、国家一级演员。 13岁开始学戏,15岁登台演出,主攻闺门旦、花旦。国家一级演员。1988年获首届中国戏剧节优秀演出奖和第六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当时是河南省清芬豫剧团团长。1994年获得中国豫剧“十大名旦”称号。 主要成就 第六届中国戏剧梅花奖 中国豫剧“十大名旦”称号 代表作品《风雨情缘》)、《宇宙锋》、《抬花轿》、《丽玉和禄琴》《富贵金莲》 演艺经历 13岁开始学戏,15岁登台演出,主攻闺门旦、花旦。国家一级演员。1988年获首届中国戏剧节优秀演出奖和第六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当时是河南省清芬豫剧团团长。1994年获得中国豫剧“十大名旦”称号。演出剧目有《大祭桩》(1989年改编为影片《风雨情缘》)、《宇宙锋》、《抬花轿》、《麻风女传奇》等。 获奖记录 1988年获首届中国戏剧节优秀演出奖和第六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当时是河南省清芬豫剧团团长,1994荣获中国豫剧十大名旦称号。 人物评价 在唱腔方面吸收豫剧各流派之特长,融各艺术门类之精华,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创新,形成了唱、念、做、打全方位塑造舞台艺术形象的独特表演风格。其表演尊重程式又大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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