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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圣解(十五)

 liuhuirong 2018-01-06

 

                                      卷中 道德经圣解

    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①無,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②故常無,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③此两者同,出而异名。④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⑤

    【注释】

    ①道可道,上一“道”字,即老子所开示天下万世之“道”,亦系指宇宙天地万物之本体;下一“道”字,系指言说之意。名可名,上 一“名”字,是用以名道之名。下一“名”字,系指万德万行万法与万事万物之分名。常道、常名二“常”字,即真常不坏、永恒不变之 無。如《书·皋陶谟》:“彰厥有常。”《易·系辞》:“动静有常。”《庄子》:“天下有常然者。”《玄真子》:“天地有常。”虽即变化万端,然 不离其经,此之谓常。常,又有作“尚”字解者,亦通,唯不如上解之义远矣。

    ②無,古本作“无”。景龙碑本,全书“無”字概作“无”。此二句,各本多作“无名”、“有名”。《史记·日者传》即引作“無名者, 天地之始也。”是其误之由来久矣。实则应作“無,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断句。证之以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 无。”即知“有无”对举.实为老子原意。丁易东氏等以老子后有 “道常无名,始制有名”,认不应以“有无”为读。其误在未深彻两 章义旨各有别,且老子复用“有无”贯通全书以为其神用也。又此二句景龙本无二“之”字。

    ③河上公、王弼、孙盛以下诸家注本,多作“常无欲、常有欲” 断句,司马光、王安石、苏子由、范应元诸本,皆以“常无、常有”为 句,当从后者(王应麟认以“有无”断句,自王介甫始,误。实自司马温公始)。《老子》书多“有无”对举,如十一章“有之以为利,无 之以为用”是。《庄子·天下篇》曰:“建之以常无、有。”其意即指 “常无常有”。常,为一词,“无有”相对。易顺鼎、刘成炘均独得其 义,认以“常无、常有”断句,自庄子已然。必如此,方与上二句贯通不二。不然,“无名”、“有名”、“无欲”、“有欲”,乃四句义,与下 文“此两者同”不称矣。

    又:王弼解此两者,系指“母”、“始”,大误。《老子》全书,均以 “有”“无”贯通其全体大用,此为全书头脑处,不可不明。或谓此 两者,指“妙”与“徼”也,更非。或以《老子》三十四章有“常无,欲可名于小”句,证应从“欲”字断句,孰不知该“欲”字系衍文,高亨 已疑之矣。其次,欲者,意欲之欲,如《庄子.知北游》“欲言而忘其所欲言”之欲。且应从“无”字绝句。妙者,微眇之谓,指无形无 迹无端倪也,如荀悦《申鉴》谓“理微之谓妙”。徼,敦煌本作“皦”,乃光明之谓,傅奕本、范应元本作“嗷”,有形有迹有端倪可寻也。 “妙”就先天言,“徼”就后天言。又玄同子本、黄元吉本作“窍”。常,俞樾读“尚”,金文“常”皆作“尚”。谓“尚无者,欲以观其微妙; 尚有者,欲以观其皦明”,亦通。河上公、王弼,训徼为归,或训为边徼,或训为尽。晏子云:“徼者,德之归。”列子云:“死者,德之 徼。”皆非老子本义。又景龙本无“故”字,并无二“以”字。河上公、王弼、李若愚、张君相四本,均有“故”字。

    ④各本均作“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断句,或并作一句读,皆非。陈景元、吴澄二氏,则以“此两者同”为句。叟案:此两者同, 系指“有、无”两者同。本“无中生有”、“有复归无”之一大原理,而显示“无不异有”“有不异无”之一大圣义。以同断句,参之老子 “是谓玄同”之训,尤足为证,故余为老子立“玄同宗”。严复亦悟及此,谓:“同字逗,一切皆从同得。”

    ⑤“同,谓之玄”,各本均作为一句读,指此两者均“同谓之玄”,误。“同”下应逗,承上句指既有无同矣,则其“同”,亦可谓之 玄矣。玄者,无形无迹,为自然之根,变化莫测,无可言说,无可拟议。玄之又玄,系指此一无形无象在“同”中之有无,变化再变化, 相生再相生,互为激荡,迁化流转,无穷无极,便为众妙之门。或谓妙、玄、玄之又玄,为道之三体者,误。道统有无,道统阴阳,道 同万殊,万殊同一道。此同即浑沌,即恍惚,即窈冥,即玄同。故曰:“大道先天地,有无一炁通,能为造化主,万殊一浑沌。”

    叟案:老君《清静经》谈“无字诀”之修证时云:“内观其心,心无其心;外观其形,形无其形;远观其物,物无其物。三者既悟,唯 见于空。观空亦空,空无所空,所空既无,无无亦无;无无亦无,湛然常寂。”此即是玄同观。其中玄机妙用无穷,不可徒在理上会 也。

    总阐大道纲宗第一

    老子《道德经》一书,为万世不朽之无上圣经,自天道以至人道,自内圣以至外王,自宇宙以至万物,自性德以至神化,无所不备;上 极无穷,而振于无竟。故玄同子称之为“太上道经”,为“无尽义海”,为“万古圣经王”,非虚誉也。唯因其“玄之又玄”,非大圣不能得其 真诠圣解。故老子自谓:“吾言甚易知,甚易行;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盖以其言,虽无不简易平淡,浅近坦夷,而实则高深莫测,玄妙 难通。其为道也,涵盖宇宙,包裹天地,万物以之而生生无息,化化无穷;未言易而易道尽在其中,未言乾坤而乾坤无出其外。且多正 言若反,反言若正,顺行可通,逆行可成,圆融无碍,循环无端;莫穷其始,莫究其终。故不可徒在文字上求知解,在知解上求理悟,即可 得之!尤贵能在行证上求圣功,在圣功中求神化,以上入于“同天地”境界、“先天地”境界,而与宇宙准,法自然而同乎自然,方能尽其 极致。

    《道德经》主旨,平实言之,在以道德化世界,以道德化人类,以道德化万世。使人人皆能信道、修道、行道、证道,而“与道合一”。 此不仅在求“道化人生”,且亦在求“道化世界”。故《老子》书,不但为一哲学书----形上哲学与形下哲学合一书,且为一最理想主义与 最高实用主义合一书。诚为“放之四海而皆准,万世以俟圣人而不惑”之一大圣教也。读其书者,非在贵能知,而在贵能行;知行合一, 方能得自参自悟自修自证之功。守道极,行道笃,锲而不舍,生死以之,未有不得者也。极其功也,自能会于句外,得其圜中,而一通百 通,一悟百悟,且自可不知而自知,不行而自至,无修而自圣,无道而自神也!神乎神乎,圣功成焉,神化生焉,万物育焉!日月明焉!其 为道也,只许自证,不可以言传也。

    本章为全书之大纲宗,乃老子传授道家心法之神髓所在处,亦为学道修道人之下手入门处。第一章圣义不彻,其始也差之毫厘, 其终也必至谬以千里。

    老子于本章开宗明义,首以“道可道,非常道”,教人破道执,继之以“名可名,非常名”,教人破名执。无道可道,无名可名,便不至 死于书下矣。老子继以“無,名天地之始”而开“无宗”。先天一浑沌,万有尽皆无;标此一无,而立先天地境界。无不可终无,无极必 生,无中有有;故复以“有,为万物之母”而开“有宗”。天地氤氲,万物化生,生生无息,万象毕陈,以立后天地境界。由无而之有,即无 极而太极也;由有而复归于无,乃即太极而即无极也。斯其即庄子之“天地合”境界,与“浑沌境界”。天地两间,不外“有无”也,有无相 对待,而无相对待。以无中有有,有中有无,故能无中生有,而有复归无。是以无即是有,有即是无,即无即有,即有即无,有无不二。 老子故又以“此两者同”,与“同,谓之玄”,而开其“玄同宗”。由其后有“是谓玄同”一语,可以证之。此为其有无统一律,亦即相对论之 统一律,与二元论之统一律也。庄子引申之而入于“是非统一律”,即是即非,即非即是;孰是孰非,孰非孰是,莫可与正。并谓:“削曾 史之行,钳杨墨之口,攘仁弃义,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既已入于玄同矣,则自可超有无、超天地、超宇宙而可为“宇宙母”矣。

    最后,老子并以《大易》所垂示之“观”字功夫,贯串之、融通之、玄同之。如其曰“常無,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即是一 大心法,亦是一大圣功。而结之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一语,以总结其全章----天地万物,皆从此出。此为其宇宙观、天道观,及其观 宇宙天地万物人生,与万德万法,均从此“众妙门”衍出!不通其玄微,便无法得其窍要也。

    老子认“道”为“先天地生”与“生天地万物”之本体,亦即宇宙之根源与本体,由此而建立其宇宙论。“一切由道生,道生一切。”故 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见四十二章)本此一原理系统,则万事万物、万理万法,皆不能外此而存在、背此而成立。盖 与道相违,则宇宙失其均衡,天地失其中和,而不能“天地位,万物育”,而宇宙天地毁矣!欲群相与不失其序,故必基于其宇宙论与本 体论,而建立其人生论、政治论、社会论、认识论、方法论,始能与“道涵一切,一切归道”之原理合。此乃本天道以立人道之法则也。其 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见四十五章),则为率人道以合天道之法则也。天、地、人一贯之道,由此四句教建立,最后一 归于自然为最高原理。老子之为“自然主义”者,亦即在此。由此一道之系统法,博大高明、精微玄远至极,无形可见,无迹可寻,无可言 说,无可拟议。故曰:道不可道,可道非道;名不可名,可名非名。是以老子既曰:“道隐无名。”又曰:“强字之曰道。”可证强名曰道者,乃 不得已之方便法门耳,其旨在使人了然于其大道真谛,不可于形迹名相中求,亦不可于语言文字中求。能离文字方为道,尽舍语言始 近真!超乎象外,方能得其圜中。老子虽留有五千言,而实无一言! 能离五千言而向上参求,方能即老子而超老子,即老子而广老子,以 自立门庭,不致膜拜于老子足下也!

    老子之所谓“名”者,所以名道也,故非“名”与“道”相对待。道一而已,如名与道对,则为二矣。迄至于无,一亦不立,道亦应舍。 岂容尔道?岂容尔名?大凡道之可道者,即非真常不易、永恒不变之道。名之可名者,亦非真常不易、永恒不迁之名。道此即非彼,名 彼即非此;不道不名,彼此俱赅,彼此俱冥,包罗万象,总赅万义,而无余蕴。道非具体,象帝之先,万物之奥;大则涵天地,小则入微尘, 无所不在,而似无在;远之存乎天地,近之道在尔心,自求即得。即心即道,即道即心。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默而识之,即 得即不得,即不得即得。得与不得,道与不道,一也。此所以老子教人宜破道法执,破名相执,破文字语言执也。心中无一物,海阔自天 空,任其鱼跃鸟飞,花开花落。

    道既不可道、不可名.然而仍不免于言之名之者,在为万世学人开方便法门耳。先圣不言,后圣又何述焉?夫因指见月,指非月也; 因言传道,言非道也。故庄子谓为“古人之糟粕”,而牟子谓“书皆可焚”。唯欲启迷开悟,己觉觉人,垂教立统,承先启后,则又不能无 言。总宜不执不滞,即着即离;不惑不迷,即迷即悟;因物顺化,与时变迁,方能无施而不宜,无适而不可。通则化,执则死;不着一物,则 虚灵不昧;能离万有,则四大皆空。入其藩篱而能出其藩篱,得其言中而能悟其言外,则几道矣!

    至云乎“常”,实乃永恒不变之天道也。唯常之中,有不常者在,变之中,亦有不变者在。常者本体,变者现象也。故守常可以应变, 而万变不离其经。变者,权也,用权不离其体。变无穷,则应变之方亦无穷,以不变应万变,此守常以顺天之大道也。夫盛衰治乱之变, 人事之常也;春夏秋冬之更,天时之常也;未尝变,未尝不变。因人而变,因势而变,因机而变,因时而变!当可变时,尤必因常以御变, 当不可变时,则必守常以制变,总以不离常以为万世式。君子守其常则吉,顺其常则昌,违其常则凶,背其常则亡!盖常者,天道也,顺 天者兴,悖天者亡,此不易之理也。故老子于首章即揭“常道”以为训,于十六章又曰:“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此教人不可舍本 逐末,舍母求子,舍体泥象,舍常执变也。故曰:顺常以应化,守一以御万,握本以济末,居中以应圜,为不二法门。

    老子之学,彻始彻终,只是一“道”字,独标一道,以立其大本大根。虽以道德名经,全书旨在以道垂统,以道设教,教人学道、明道、 行道、证道而已,岂有二哉?夫德者,道之分也。仁、义、礼、智、信或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等万德万行,皆德之分名也。故道者,统德之 体,万德不违其体;德者,显道之用,万用不离其宗。独标一道,即可圆全万德,肆应万事,燮理万物,总赅万行。阴阳理气,身心性命,无 不在道中行;盈虚消长,吉凶悔吝,无不自道中分。故孔子曰:“道不可须臾离,可离非道也。”又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又曰:“志于道, 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而以道为首。此为最吃紧处,亦为最根本处。不能解悟及此,则尔后不少处,均无从体会。为学之要,首须立 其根本,得其头脑,则自能一通万通,一悟万悟,而可肆应无穷,圆通无碍矣。若寻枝觅叶,则逐途皆滞,又何能有豁然贯通之一日?明 乎此,即能了然于老子道之“统一律”。道通一切,一切唯道!余故常谓老子为“唯道论”者,为“唯道主义”者。使吾人之身心性命,内 而思虑之微,外而治平之大,莫不上与道合!则自上与天合!而亦自与仙佛圣人无殊!与造物者同造化矣。此乃为人生修养最高境 界之天地境界,宇宙境界。

    分阐有无第二

    “道”,先天地生,先天地存。当宇宙未形,天地未分,阴阳未判,万物未生,万象未萌,元始祖炁寂然未动时,特名之曰“无”;于数值 为零,于《大易》为“无极”。迄乎炁机既发,生意既动,有象可寻,有状可迹时,特名之曰“有”;于数值为一,由一以涵万,于《大易》为“太 极”。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恍兮惚兮,其中有象;窈兮冥兮,其中有精。”此为“无中生有”,于《易》为“无极生太极”。由道生 一,以至于三生万物,是“一本散为万殊”。万物并作,必复归于无;此“有”返于“无”,老子谓之“复”,又曰“复命”。即经十六章所谓“万 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者是。亦即受之于道、受之于自然者,仍返之于道、返之于自然之法 则,是“万殊归于一本”。往复循环,终而复始,生灭灭生,灭生生灭;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即是“有无相生,互为其根”之大道。“周行不 殆”,“无往不复”,“返朴还醇”,“天道循环”,即是此理。此即是老子 “道”之“循环律”!----宇宙之循环原理,而与易道精微合。“天地 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上。”当其自无生有,及一本散为万殊之时,其支愈衍愈繁,愈推愈广,以至于无涯,而至大无外。当其自有返无, 及万殊归于一本之时,其理愈析愈精,愈衍愈微,愈穷愈玄,以至于无物,而至小无内。无非真无,中含妙有;有非实有,中孕玄无。故 有即是无,无亦即有。有无本自不二,无“有”不能显“无”,无“无”亦无以显“有”。故有无二者,象也、权也。郭象注《庄子》谓:“唯无不 能化而为有,有亦不能化而为无。”此乃未能了悟于有无相互自化,相互自生,与天地万物化化无息、生生不已之理,及老子往复循环之 道,有以致之。此生彼灭,彼灭此生;即生即死,即死即生;互为其根,相因相果,转化不已,方显宇宙造化之神奇。神奇化为腐朽,腐 朽化为神奇;正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者是。由此可知,有无实为一大循环,如“来复周行”,终而复始,无起无止。此 乃有无合一,即有无统一律;有无相对,而皆统一于“道”之理。周子濂溪知之,故曾谓:“无极而太极,太极本无极。”此中自有至理存焉!

    有内自存虚无窍,无中常含造化机。此二语唯圣人能会得。凡人见有,圣人见无;凡人用有,圣人用无。用无,为老子之“用无律”, 切宜注意,此中微妙万分。余故尝谓:“有人会得无中趣,许君亲见伏羲来。”藏天下于天下,而若无天下。有而能无天下者,唯有道者 能之。唯圣人能审乎道,故其研几于无,深潜微妙,玄不可测;执一本之始,行藏肆用咸宜,握在道纪。而其推理于有,穷极边际,妙不 可识,明万殊之端,消长盈虚自在,因在道用。即体即用,即用即体,体不异用,用不异体,体用无殊。夫道体最大,无有方所,无可名说, 为方便说教,故以“有”“无”立其门户。从无至有而万殊,从道生一而万物;无在机先为道始,有在机后育众妙;有无同肇自道,亦同统 一于道,以先后而分别立名。以有无为道之门户,为众妙之所自出、所从入,此乃为一“万殊之统一”原则。守此,则无论世事之如何纷 纭,如何千头万绪,始终不出于道,不离于道,一以“道”贯之则通,一以“道”理之则治,化繁复为简单,此为“简单律”原理。简单化之极 致,便复归于一。执简以御繁,守一以通万,本此治世经世,条理天下,自可如反掌之易矣。

    即有即无原为道,非有非无亦是真;双即双非非戏论,双非双即亦无殊。此是一层说法。进之,即有即无原为妄,非有非无亦非真; 双即双非原戏论,双非双即亦本空。此系又一层说法。能通有无相,通有无法,是一层次。能泯有无相,泯有无法,是又一层次。通 此,自可了悟于老子之“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之圣义矣。此亦即“以无观妙,以有观徼”者是。余故曰:大道玄通天地 外,妙机尽在有无中!

    唯庄子于此,则较老子更为向上推进一层境界。老子以“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庄子则曰:“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 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老子只以无为天地始,设一先 天地境界,悬以为“天人合一”境界之上。庄子则于先天地之先,更设若干层次先“先天地境界”。推之,则于先宇宙之先,亦自有若干: 层次先“先宇宙境界”。以使人莫可穷究,莫可言说,真老子所谓“玄之又玄”者矣!

    通其分为一第三

    由上诸说,可知老子在本章首举“道”,以明其为学头脑,亦即其本体论。次以“有”“无”对举,以立其道之门户,使人能知有所出入。 唯道为绝对体,有无相对,互为对待,则为二而非一矣。有二即可有三,有三即可有万,故必“通其分为一”,方显真一不二。故老子曰: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此两者同,在本“无中生有,有复归无”之一大原理,而显“无不异有,有不异无”之一大圣义。这即是说:“有即 是无,无即是有。”此为老子之“有无统一律”。合本体与现象而一之,方可与言为道。为道之要,不可离有无,亦不可执有无。离有 无,则无入门处,执有无,则无出门处。能入而不能出,仍不能通体自在;能入能出,入出自在,方能解脱缚律,入尘而不染尘,住空而不 滞空。有无浑一,复归于道,则入出无分,行藏不二,自可超世独立矣。

    虚中有实实中虚,无中生有有中无。无中生有,即无中有有。有复归无,即有不殊无。老子最初提有无,在教人体证有无,最后又 谓“此两者同”,在教人能“同有无”,进而“泯有无”,有不立,无亦不立。二不立,一亦不立。有无本二,而必谓之“同”,此中深矣远矣, 不可以言语文字拟议矣。故老子继之又曰:“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众妙从有无出,有无从道出,故有无为“道”之门户,亦为 天地万物之门户。同有无,则自同天地万物,而可天地与我为一,万物与我同体。故此实即为“天人合一”、“物我一体”之大道至理。且 也,老子之“众妙门”,实即《大易》之“乾坤门”、“坎离门”,亦即“戊己门”、“玄牝门”、“阴阳门”、“生死门”,而为宇宙天地万物造化者之 本。凡未彻入于魏伯阳之《周易参同契》者,类难能了悟及之。唯此乃道外别传,难望尽人能通,以非属知解边事也。此中有真意,欲说 已忘言!

    参证章旨第四

    《道德经》一书,旨极清虚,义宗自然,道德兼举,人天交归。自宇宙之大,品物之繁,性命之真,日用之理,无不有其笃实践履功夫, 以为入圣超凡者在。内以观心,外以观行;内以养性,外以修命。合内外之道,一性命之修,广大悉备,体用无遗,亘古以来,无与匹也。

    老子以“有”“无”为道之门户,使人知有所出入。夫无者,有之未形之谓无;有者,无之已形之谓有。性命双修,有也;性命双冥,无 也;性命双至,有也;性命双化,以至于神化无方,无也。有无相生,实亦相制;有无双照,又复双泯。往复循环,互为生灭。以一无空万 有,即是以一无破万执;以一无离万识,即是以一无破万法。此中有大道在,亦有大机用在!一悟真无,顿超直入。无中生有,有复归 无;有无双举,而实同融。此可在事理作为上见,亦可在性命修为上见。进之,若只是有无双用,不为上乘;最后一着,尚须有无双泯。 不但有不立,无亦不立;不但无不立,无无亦不立,无“无无”之无亦不立。此实为天地之根,造化之源;不深彻《大易》之妙道微旨,又何 能体证?于此等神髓所系处,余曾有道偈曰:“须知有易元非易,能会无易始近玄。且从后天观有象,直到先天未画前。”

    无之为用,不但在性命修为上为然,在事功作为上亦莫不然。尝试言之,救死莫若使其无死,治乱莫若使其无乱,济灾莫若使其无 灾,平变莫若使其无变。此能为之于“无”之功也。为之于“无”时,则可无为而成;治之于“无”时,则可无治而治;战之于“无”时,则可 无战而胜;争之于“无”时,则可无争而得。盖皆谋之于未兆而为之于未形也。故以之经世治平,拨乱反正,如反掌之易而无事矣!此 “为于无为”之道也。天地何为乎?何治乎?何言乎?何争乎?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各得其所生,各得其所行。故曰:无为之为,方 为大为;无用之用,方为大用;无有之有,方为大有;无得之得,方为大得。

    《老子》全书,发挥“无”之本体论与“无”之功用论不少,俯拾皆是。大之而无天无地,无象无物,无始无终,无生无灭;小之而无意 无念,无识无知,无欲无心,无人无我。词有异同,道无二致。良以无中有无穷妙理,无中有无穷生意,无中有无穷真趣,无中有无穷化机,且无中更有无穷气象,无穷功用!非大圣其孰能体此。

    其次,老子继提“观妙”、“观徼”之二观圣法,亦为三家所同重之 “观字法门”。此一功法,自伏羲之“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以来。 佛家则以三乘止观教人,及观取父母未生前面目,与观照五蕴皆空法,以及宋儒教人观喜怒哀乐未发时气象,观“一阳初动处,万物未 生时”契机,丹家之观鼎炉、观药物、观火候、观圣胎与神化等。三家圣人所用之无尽观法,均不能脱出老子所垂示之“观有、观无、观妙、 观徼”之四观圣教。后余曾为加一“观化法门”而成五观法。唯无论从四观或五观入门,任采其中一观字功夫修持之,即能有得。而皆 以“观万物未生时之天地气象”,进而“观天地未形时之宇宙造化”为不二上乘法要,天玄子称之为二千余年无人道破之最上一乘之“无 上大乘道”。过来人知其实非虚语。此一功夫,其造境既能高妙超然,亦能空灵自在,既能一尘不染,又能回绝人天。其下手,由观有 进而观无,以至观无无;由观阴阳之未分,万物之未兆,进而观浑沌之未凿,天地之未判。且宜不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进而不观之以 心,而观之以神。再次宜观而无观,无观而观,观即无观,无观即观,迄乎观亦不用,人天同冥,方入妙道。此全是功夫次第。若就功夫 层次言,则各家之观心、观相、观窍、观光、观神等等无穷数功法,则适为入手初步阶梯矣。

    能法老子作“如是观”,则自可“以一心观万心,一身观万身,一世观万世”矣!以其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非观之以心,而观之 以道也。道通天地之化,道通万世之变。老子单提一道,玄矣,亦神矣!

    老子提出“有无”为道之门户,此是人道之初关。复恐人着于有无相,执于有无别,故又进而指出“此两者同”一大原则。“同”,是 “有无二元统一律”。此是入道之玄关,故曰:“同,谓之玄。”旨在教人去分别相,泯分别识。一生一切,一切即一,斯亦即“一本万殊,万 殊一本”之旨。天地与我为一,万物与我无分,全是“观”字功夫与 “同”字功夫。会得此理易,证得此境难,功夫全在笃实践履。故世 人常多明也明得,解也解得,只是行不能至,功不能证。且夫“同”之为用,不仅是要“同有无二元”,尚须进而“同万不同”。庄子所谓“通 其分为一”,即本此旨。夫同有无,则有无合一矣;同物我,则物我合一矣;同生死,则生死合一矣;同天人,则天人合一矣。复次,同贵 贱,则贵贱不二矣;同贫富,则贫富不二矣;同苦乐,则苦乐不二矣。然有无有别,固属法执;若破此而立有无无别,亦未彻了!欲达究竟 境,尚须浑之。故老子最后又截流一句说:“同,谓之玄”。又云:“是谓玄同。”此便是浑有无矣。浑之又浑,直至鸿蒙未判前,试问,尚有 何言?故继之又云:“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此是入道之“重玄关”,连前之“初关”、“玄关”,合为道门之三重关。其修为妙旨,则非一言 可尽。到重玄关境地,已是不可说之境地矣!只得以一“玄之又玄” 尽之;虽曰尽之,实即无尽也。《周易》卦终“未济”,义在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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