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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需要“有破有立”

 流水之西%pk龙腾之东& 2018-01-06

当前,移风易俗在各地普遍开展,“再使风俗淳”是唐代诗人杜甫对理想社会的期待,在如今,更是我们许多地方的当政者与老百姓的共同追求。在移风易俗之下,许多地方的老百姓,无论是生活点滴还是行为习惯,无论是地方风貌还是精神气质,都在向现代文明转型,甚至充满了现代文明气息。比如日前有报道称,在全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试点市的福建泉州,“不比排场比贡献”“不晒嫁妆晒公益”成为了一种新风尚。

当然,移风易俗需要有“破”有“立”、“破”“立”结合。

陈规陋习需要大力移风易俗,此为“破”。像那些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借婚姻索取财物、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侵占土地搞土葬、大搞封建迷信等行为,要坚决移之易之。这些陈规陋习,要么侵犯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要么毒害心灵、蛊惑人心,要么浪费社会资源,要么增加老百姓的精神与经济负担。比如攀比日益严重的“天价彩礼”,成为不少男青年的不可承受之重,不少家庭因此一夜返贫,个别男青年因此参与违法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剔除这些陈规陋习,老百姓会是最大的受益者。

良风良俗需要继续“留风守俗”,此为“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一些陈规陋习在潜行,也有一些良风良俗在涌动,也可能有一些新的良风良俗在滋生。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勇于破除陈规陋习,另一方面要对良风良俗进行“留风守俗”,并发扬光大。有些陈规陋习传承了数百年,有些良风良俗也传承了数百年,谁应传承下去,不言自明。陈规陋习与良风良俗,其实是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的关系。所以在某些时候,我们更要壮大传承良风良俗的声势与群体,当良风良俗足够强大,陈规陋习自会弱小下去。

“立”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寻风觅俗”。其实,从古至今,在我们的传统风俗里有许多“佳风美俗”,有的还在传承,有的却早被我们淡忘了,却对当今的世人具有相当高的文明价值。比如“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邻里情,现在变成了“邻居相见不相识,不知对门是何人”;又如“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家庭礼仪,让家里长辈先动筷的餐桌礼仪,现在也比较罕见了……对这些带有“做人规矩”性质的“佳风美俗”,我们就应该“寻风觅俗”,把它们找回来,并倡导人们在生活中践行。

总之,树立文明新风是一项系统工程,仅有一味的“破”是远远不够的。(文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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