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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事件中的男杀女,难道只是偶然事件?

 昵称535749 2018-01-07
2018-01-06



导读

在女性为受害者的他杀案件中,男杀女的比例占了91%。

江歌事件的发生与审判都已过去多时,但大众对此案件的关注和讨论依然居高不下。讨论的问题基本围绕在刘鑫有没有错;对她的错该如何惩罚;江歌妈妈的行为是否妥当;罪犯陈世峰所获的20年有期徒刑是否足够;江歌妈妈和刘鑫家庭的矛盾冲突会如何发展,如何解决?

在大致回顾了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并浏览了江歌妈妈与刘鑫的微博后,我个人比较感兴趣,也让我十分困惑的问题是:刘鑫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只是违反了我们定义的社会道德规范,她应该遭受怎样的惩罚?谁又有权对她进行惩罚?难道网络是让她受到社会压力与谴责的唯一途径吗?

最近,一位有多次社会运动经验的美国朋友来家里做客,我迫不及待的给他描述了江歌事件,并直接分享了我的困惑并询问他的想法。朋友的第一反应是:大家的箭头不指向杀人犯吗?

对这个反应我并不惊讶,毕竟事后很多人都发出疑问,为何讨伐室友刘鑫的声浪远远盖过了讨伐杀人犯陈世峰的声浪。我说,箭头也指向杀人犯陈世峰,但似乎大伙对室友刘鑫的行为争议更大。朋友的下一反应则出乎我的意料,他说:

这又是一出男杀女事件。大众对室友刘鑫的谴责度大大高于对罪犯陈世峰的关注度,体现出的正是社会中强烈的男女不平等,导致大家对男杀女现象的见怪不怪,对女杀女则不可容忍。

这是朋友的个人看法,且不说对错,他的观点让我从一个不同角度对江歌事件有了新的认识。我发现我自己也不知不觉陷入了舆论的漩涡,忽略了此事件带出的更深刻的社会内涵和警示。

按照朋友的说法,男女的不平等,导致的不仅仅是男女在做同样的工作时,女性获得的报酬更少;男女在工作表现相同时,女性的升迁机率更小;男女在犯同样错误时,女性受责备更重;甚至在严重的杀人事件面前,女性都受到更恶意的社会谴责。更何况在江歌事件中,女性刘鑫并没有杀人,但她的道德错误却使她遭受的社会谴责比男性杀人犯陈世峰遭受的社会谴责还要多,还要重。

当然,朋友的看法也可能过于片面,毕竟导致陈世峰受网友谴责相对刘鑫较少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陈在发现事态不妙后便立即注销微博逃离网络世界,陈的私人信息没有被公布在网上,使网友没有发泄的途径。加上陈犯下的毫无疑问是滔天大罪,而刘的行为则更具争议性。至少从我个人的观察来看,大家提到杀人犯陈更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但先不说网友对陈和刘的不平均反响是否源自男女不平等,这件事引出的另一个问题是:

为什么几乎没有人在讨论:这个案件为何又是一宗男杀女事件,尤其是一宗涉及感情问题的男杀女事件。难道这不过是又一次偶然,还是大家已经习以为常的必然?

虽然在全世界范围发生的他杀事件中,受害者大多数是男性,但男性受害的案件大多发生在公共场合,起因于非家庭和感情等较私人问题。而当矛盾起因于家庭和情感等私人问题时,女性则构成了绝大多数的受害者。另外,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数据显示,女性被男性罪犯致死的案子占全部他杀案件的26%,而女性被女性致死占2%, 男性被女性致死则占7%。在女性为受害者的他杀案件中,男杀女的比例占了91%。

这还让我联想到一位同事的研究发现:美国的医疗数据显示,男医生治疗的女病人比男医生治疗的男病人和女医生治疗的女病人死亡率要更高。同事还半开玩笑半严肃的跟大家说,她准备给这篇论文的标题是 “How men kill women (男人如何杀女人)”, 或者语气稍微弱一点 “How men fail to save women (男人如何无法成功救活女人)”。

很多人可能会说,这不过是因为男医生要治疗的是病情更重的病人,女医生看的大多是病情较轻的病人,这必然导致男医生的病人死亡率更高。但这个理由无法解释为何男医生治疗的女病人比被同样的男医生治疗的男病人死亡率更高。而且已经有研究发现,女医生治疗病情较重的病人时,包括败血症,肺炎,急性肾衰和心律失常的患者,病人的死亡率依然比被男医生治疗的同类患者死亡率要低。

因此,“男杀女”这个现象的产生有其它原因。

从男性角度分析,第一,男性在男权体制中获取的知识,技能,经历以男性为主导,使他们对女性经受的病痛与伤害缺乏了解

第二,在男权至上的社会里,即便男性对女性经历有足够了解,他们也倾向于物化女性,对女性遭受的身体与心理上的痛苦无法感同身受。美国大西洋月报在2015年10月就刊登了一篇题为“How Doctors Take Women’s Pain Less Seriously (医生如何不重视女性的疼痛)”的文章,作者Joe Fassler认为男医生只有在女性病人病情表现跟男性病人一样严重时才开始关注到女性病人表现出的病痛。

这两点在江歌事件中也有体现。杀人犯陈不顾刘的意愿强迫其复合,对刘进行跟踪和要挟,对自己给刘造成的心理压力和恐惧毫无感知。陈在杀害江歌时手法之残暴更体现出他对对方遭受的剧烈伤痛毫不在乎。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多少男性对女性实施性侵与暴力,毫不顾忌女性因他们的行为受到的伤害。这种无知和冷漠不受谴责和制裁,逐渐被变态的正常化,导致一大部分伤害女性的男人得以逃脱惩罚,还被推上了领导企业,国家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包括商界大亨,议员,直至国家总统,更加巩固了伤害女性的常态化。

另一方面,从女性角度分析,第一,女性在男权至上的体制下把自己遭受的伤害看成是难以启齿的羞愧;第二,女性即使对她们所受的伤害不感到羞愧,在求助无门,各方打击,前途受损的压力下,也只能对伤痛增加忍耐力,无可奈何的沉默

江歌事件中刘鑫在案发前对陈世峰的态度也反映了这两点。陈在跟踪刘时给刘发短信强迫其复合,并要挟说若刘不从便把刘的裸露照公之于众。刘想必觉得此事羞愧难当,即使面对如此要挟也不愿向他人或警方求助,她在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不愿透露陈要挟她的内容。我相信刘是十分恨陈的,事发后更不用说,但她的恨依然无法打破她觉得公布陈的要挟内容会带给她的羞愧,使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耐陈的胁迫,同样是受害者,她却对陈给她造成的巨大伤害保持沉默。

她并不是个例,无数的女性在对她们曾遭受的侵害保持沉默,而沉默良久后,我们终于看到越来越多的女性勇敢站出来,公开自己被男性侵害的经历,她们的勇气和行动正开启着一轮新的平权之战。

一出又一出的男杀女绝不是偶然事件,而是男性主导的社会中性别不平等的极端严重产物。男权至上的社会造成的是男性对女性所受伤害的无知和无感,女性对男性带来的伤害的羞愧和忍耐,最终导致男性对女性生命的亵渎,威胁,甚至杀害。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整个社会从体制到机构再到个人,自上而下,由大及小都深刻的意识到:每一个人,不论男女,都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想,有尊严,有权力说“不”并得到尊重的人。而可悲的是,仅仅是这一点,就有无数的人无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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