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支持死刑的拥趸,因为死刑的存在对那些有严重犯罪倾向人员来说,是有着强大的威慑力。如果废除死刑,大多数注重传统的中国人是无法接受的。中国人的潜意识里,“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一天经地仪的观念不是一时半会能扭转过来。
尽管在国际社会上,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大约一百三十几个国家都已废除了死刑,美国和日本、中国以及东亚一些国家则保留了死刑。
其实死刑的存废应该和自己的国情有密切的联系,在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里,废除死刑应当慎之又慎。惩罚和预防犯罪需要死刑作为最具威慑力的手段,这是最有效而且必要的。像某些国家宣传的那样,死刑是不人道的,是对人生存权的威胁,是社会落后不文明的表现,我们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所能做的是减少死刑的判罚,减少死刑的种类;所不为的就是不轻易废除死刑。
废除死刑是不可行的,至少对于当下的中国是这样的。废除了会增加人们的忧虑,一些人可能会铤而走险,轻易至人死亡的案件随之增多,无辜受死亡威胁的人也会更多,因为杀人的代价由于死刑废除而大大降低,所需成本不再需以命相抵,继而代之的是有限期的收监服刑。
也许当我们的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的文明程度大幅提高之后,人们变的更具宽容心之时,再考虑废除死刑,就会水到渠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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