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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行政法(11.9)

 xfshok 2018-01-0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所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行政法上的惩罚性措施。本题中,市建设局撤销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纠正违法行为,而非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故不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B错误。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相对人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相对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本题中,市建设局撤销规划许可证,既不是对相对人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也不是对相对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故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选项C正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在申请行政许可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属于上述规定中第(四)种情形,市建设局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该行政许可。撤销规划许可证,自然属于对行政行为的撤销。

选项D错误。所谓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督促相对人遵纪守法,而了解有关情况的行政行为。在行政检查过程中,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进入场所、调阅账表、扣押、查封、登记保存等多种手段。本题中,市建设局撤销规划许可证显然不属于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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