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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证监会打官司一事的说明

 Renky 2018-01-10

为避免证监会说我二次传播虚假信息,首先附上证监会的官方说明。






2017年11月20日,我获取一份金融机构交流会纪要文件(详见下图):



当天证实会议后,据此纪要,在认证公众号“山石观市”发布文章(详见下图):



因会外领导注意,证监会询问调查,拟以文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予以处罚20万。经咨询认为该处罚不公。因此本人委托律师将就此发起行政诉讼。现委托广东亘盛律师事务所主任梁胜权律师全权处理此官司,法院最终判决前,这是本人唯一一次公开声明。


附上一点疑问:


2017年12月26日,证监会做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再次证实了此次会议纪要文件的真实性。


文章正文主要根据文件撰写。


和证监会主要分歧之一在标题。证监会认为标题有误导性,我表示,文章正文开篇即显要标红说明会议地点,并附上文件第一页说明会议地点是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富凯大厦)四层会议室。由于标题字数所限,没有全文复制写为:《金融机构和房企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富凯大厦)四层会议室开闭门会》,但文章开篇即以文字和文件原文图片予以进一步说明。


股灾期间,我曾率先披露证监会前任主席肖钢离职、熔断前证监会未采纳深交所研究所报告、熔断制度暂停实施(证监会史上最短命重大政策),说素有积怨可能不太准确,但没有好印象是确定的。




文件纪要会议地点有被提及,又参与论断文章,本人认为证监会在此事中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嫌疑。


为寻求公正处理,故诉诸于法院。


同时,好奇的是,此份会议纪要文件由会议主办方中国指数研究院制作并散发予机构,文件第二行即赫然标明《会议地点: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富凯大厦)四层会议室》,中国指数研究院如此标注说明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对中国指数研究院又如何公开处罚?


最后,文章是在20日下午17:50分发布,证监会称“文章发布第二日,房地产板块指数涨幅超过2.6%。当日上证指数涨幅为0.53%,深证成指涨幅为1.44%。房地产指数涨幅显著高于上证指数、深证指数涨幅”。


请问,如何证明这两者的必然关系?如果确实文章有这么大的效果,从发布后到第二天开盘逾15个小时,证监会为何就没预见到,采取相应措施提前消除影响?而在事后,就如此定性了这文章的巨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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