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 (1)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2017年7月1日实施;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计局《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于2017年12月1日实施;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计局《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于2017年12月1日实施;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计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于2017年12月20日实施; 证书作用 (1)【处方权】:具有处方权; (2)【可以开诊所】:拿到证书1年即可备案开设特定范围的专科中医诊所,无需审批; (3)【全国可执业】:考试省自由备案开诊所,跨省经过省厅备案也可以开诊所; (4)【可考执业医】:取得专长医师证后1年即可考中医执业医师,进行全科执业。 报名条件 (1)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中学历及以上的人员即可报名; (三)年满18周岁以上,热爱中医药的发展。 报考中医确有专长考试的人员要满足这样的条件: 3、《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试资格 (一)专长医师考核申请表; (七)十份以上患者详细诊疗病例; 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 ①《中医师承学员报名申请表》(需签名和贴照片)、白底一寸照两张或电子版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户口本复印件 ④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2)报名电话:徐老师:13385478123 (3)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一路88号 学习方式 (1)采取学面授教学与临床实践以及视频自学的方式学习 (2)考试没有笔试,只有实操与答辩 执业注册 (1) 中医(专长)医师实行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2) 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3) 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中医(专长)医师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4)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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