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实务中的10大问题!个个都关系到你的工资!

 幸福一生p4stox 2018-01-10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本文小编整理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实务中的10大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实务中的10大问题!个个都关系到你的工资!

一、月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所得额=单位计算的工资薪金总收入-扣除项目

3、单位计算的工资薪金总收入: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4、扣除项目:根据规定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项目

二、企业全额承担保险费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含个人需承担部分)会计分录怎么写?

计提时:

借 费用类科目/生产成本

贷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等于个人实发工资+企业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 银行存款等(个人实发工资)

缴纳税金的时候:

借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 银行存款

三、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如何缴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个人取得的离职补偿金是否准予扣除三险一金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实务中的10大问题!个个都关系到你的工资!

六、取得的通讯费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七、取得数月补发工资怎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如当地有特殊政策,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将补发工资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青海地区)

(2)如当地无特殊政策,合并补发当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的奖金及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对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除按照上述规定以外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实务中的10大问题!个个都关系到你的工资!

【免费公开课】

本周五(1月12日)晚8:00

会计学堂金牌讲师齐红老师:

《2018会计职业规划——会计人员如何薪酬过万》

赶紧戳【了解更多】,获取公开课详情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