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法之一:缓冲法: 哦,我再和朋友商量一下,你也再想想,过几天再决定好吗? 拒绝法之二:谢绝法: 对不起,谢谢,这样做可能不合适。 拒绝法之三:婉拒法: 哦,是这样,可是我还没有想好,考虑一下再说吧。 拒绝法之四:幽默法: 啊!对不起,今天我还有事,只好当逃兵了。 拒绝法之五:不卑不亢法: 哦,我明白了,可是你最好找对这件事更感兴趣的人吧,好吗? 拒绝法之六:借力法: 你问问他,他可以作证,我从来干不了这种事! 拒绝法之七:无言法: 运用摆手,摇头,耸肩,皱眉,转身等身体语言和否定的表情来表示自己拒绝的态度。 拒绝法之八:补偿法: 真对不起,这件事我实在爱莫能助了,不过,我可帮你做另一件事! 拒绝法之九:回避法: 今天咱们先不谈这个,还是说说你关心的另一件事吧…… 拒绝法之十:自护法: 你为我想想,我怎么能去做没把握的事?你让我出洋相啊。 拒绝法之十一:严辞拒绝法: 这可不行,我已经想好了,你不用再费口舌了! 拒绝的技巧 拒绝,就是不接受。既然是对别人意愿或行为的一种间接的否定,那么就应该考虑不要把话说绝,应该给别人以台阶下。 从语言技巧上说,拒绝有直接拒绝、婉言拒绝、沉默拒绝、回避拒绝等四个方式。 直接拒绝,就是把拒绝的意思当场明讲。 婉言拒绝,就是用温和曲折的语言,来表达拒绝。 和直接拒绝相比,它更容易被接受。因为它在更大程度上,顾全了被拒绝者的尊严。 沉默拒绝,就是在面对难以回答的问题时,暂时中止“发言”,一言不发。 当他人的问题很棘手甚至具有挑衅、侮辱的意味,不妨以静制动,一言不发,静观其变。这种不说“不”字的拒绝,所表达出的无可奉告之意,常常会产生极强的心理上的威慑力。 沉默拒绝法虽然效果明显,但如果运用不当,难免会“伤人”。所以可以尝试避而不答、“王顾左右而言他”的方法,也就是“回避拒绝法”。 回避拒绝,就是避实就虚,对对方不说“是”,也不说“否”,只是搁置下来,转而议论其他事情。遇上别人过分的要求或难答的问题时,就可以使用这个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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