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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扒门女子称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 , 到现在都不承认自己犯错

 东篱秋屋 2018-01-11

1月5日,由合肥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的G1747列车上,一名带着孩子的中年女性(永红路小学教师罗海丽)旅客以要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在列车工作人员及旅客的多次劝阻无效下,依然撒泼耍赖强行扒阻车门关闭。当天合肥遭遇大雪,列车进站时已经晚点,预计停车15分钟,该事件在停车至第14分钟时得到解决,据传闻该女子及其老公一家三人最终成功上车。你这做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高铁扒门女子到现在都不承认自己犯错,而且居然感觉自己是理所当然的。下面她这样说;

我跟他讲了事实,我老公就在上面,10秒钟就能下来。从头到尾,他们总共拉了我5分钟,但他们就是不打电话给楼上工作人员,把我老公放下来。如果当时沟通好了,10秒钟就解决了,根本不影响动车的开车。

再说一次: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原因是她丈夫还未上车。这简直让人又急又气,有网友直言:明明一脚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何必弄得这么复杂!)

最后,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如果觉得我扰乱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给予警告以及批评。我是在火车站犯了一点错,为什么我的工作单位给予我不相干的处罚。

笔者想说,这名女子不单单是自私,更是无知!视频中一直有人在说;你这样做是违法,犯法的你知道吗?

女子违法了吗?当然。《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59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违者将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也规定,扰乱车站、火车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女子犯罪了吗?看刑法第291条,聚众扰乱车站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这个规定,女子行为可能还没达到犯罪的程度。

第三,诚实守信是我们倡导的社会公德和美德,乘客购买高铁票,是与铁路公司达成了运输服务协议的。高铁票票价、发车时间都清清楚楚写着,你掏钱买票,自然也是同意的。那到了约定出发时间,高铁就要准时发车啊,你迟到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不带耍赖的。

不能因为一个人没上车,而让整个高铁的人都陪你等。高铁的运行和管理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高铁的快,是建立在先进的技术、精良的设施以及科学有序的运行基础上的。用身体强行阻碍高铁发车,不仅有安全风险,这一班高铁因受阻晚点,同一线路上的后续高铁也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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