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监委立案调查的案件,所有文书及笔录版头中均不能出现纪委的字样,确保调查材料符合司法机关要求:让监委每...

 治墨之剑 2018-01-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原题目:先试地区这样做
北京:让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新疆:深入一线 督导“施工”

重点速读


特别需要明确的是,对监委立案调查的案件,所有使用的文书及笔录版头中均不出现纪委的字样,确保调查材料在形式上符合司法机关的要求。


要求执纪审查部门将违纪部分和涉刑部分形成两套卷宗交审理部门,并明确了涉刑部分的案件移送标准、卷宗装订标准和证据内容标准等内容,审理部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将涉刑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查封、扣押、搜查过程中,对整个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等等。对讯问、询问等重要环节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并实行审录分离,录音录像资料由办案部门和录制部门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及时与检察机关完成对证据标准、案件移送等事项的审查对接;法院审判阶段,就案件性质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对接,完善证据链条,补充证据瑕疵,确保案件调查从程序和实体上均符合司法机关要求。




  全文阅读

       作为先行改革试点之一,北京市监委审慎、稳妥地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12项调查措施,并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履职、加强协作等一系列途径,保证调查结果进入刑事诉讼后可直接作为法律证据,使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制度设计先行,确保调查措施使用有据。制定《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搭建程序框架,作为现阶段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规范要求。例如,在监察对象的范围上,明确六类监察对象具体标准,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摸排认定,监察对象达到99.7万人,较改革前增加78.7万人。西城区社会人员查某为某行政机关聘用人员,没有公务员身份,也不是中共党员,但属于受政府委托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西城区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对其有关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制定《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对12项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为调查措施的使用提供制度规范,保证各项措施使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例如在留置对象上,规定了对共犯和行贿的社会人员可执行留置。房山区监委对于某涉嫌贪污、受贿案调查过程中,发现于某之子涉嫌共同贪污,其虽非中共党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房山区监委对其开展立案调查并采取了留置措施。

  制定《监督执纪工作常用文书》模板,研究制定并印发了12项调查措施对应的制式文书,如《谈话/询问/讯问通知书》《查询金融资产通知书》《搜查证》《查封通知书》《留置通知书》等30份法律文书,确保调查措施严谨规范使用。特别需要明确的是,对监委立案调查的案件,所有使用的文书及笔录版头中均不出现纪委的字样,确保调查材料在形式上符合司法机关的要求。

  严格规范履职,确保调查过程正当合理。对12项调查措施的启动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流程管控,做到逐级审批、全程留痕,防止权力滥用。如谈话要制作《谈话通知书》,与谈话方案、谈话提纲和安全预案一并按程序审批;查询、调取范围经领导审核,不随意扩大,不随意缩小;查封或者扣押须报经批准后予以实施,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查封或者扣押。

  在实践中严格规范履职,确保调查程序无瑕疵,例如开展搜查工作须由室主任或副主任带队,执行搜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在查封、扣押、搜查过程中,对整个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等等。对讯问、询问等重要环节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并实行审录分离,录音录像资料由办案部门和录制部门分别保管,定期核查;在使用留置措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告知被调查人享有的权利,严禁对被调查人逼供和诱供,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北京市监委成立以来,全市已对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这12项措施全部试用,其中,留置61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所有调查措施使用均经严格审批并正当合理使用。

  密切协作配合,确保调查结果符合要求。一方面,加强纪委监委内部协调。在初核阶段,及时启动“双立案”机制,同步进行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提高办事效率;案件调查结束后,及时移送案件审理部门对调查结果做出审理并与司法机关对接。出台了《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审理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流程》《市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形式及证据标准》等文件,要求执纪审查部门将违纪部分和涉刑部分形成两套卷宗交审理部门,并明确了涉刑部分的案件移送标准、卷宗装订标准和证据内容标准等内容,审理部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将涉刑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政法单位的外部配合。市纪委监委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协作配合工作规则》。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配合,明确纪法衔接程序规范,确保各个办案环节高效顺畅推进。如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及时与检察机关完成对证据标准、案件移送等事项的审查对接;法院审判阶段,就案件性质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对接,完善证据链条,补充证据瑕疵,确保案件调查从程序和实体上均符合司法机关要求。

  通过密切协作,既确保案件质量,也极大提高办案效率,留置平均用时58.5天,较2016年“两规”缩短20.2天;检察机关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平均用时仅7天、16天;通州区监委办理的全市第一例留置案件,从4月7日采取留置措施到5月5日解除留置措施,用短短28天的时间顺利办结,从初核到判决也仅66天。同时,西城、朝阳等区监委探索了未留置案件直诉办理模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9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沟通后,采取不经留置直接移送,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办案成本。


        12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月9日,乌鲁木齐市;12月15日,喀什地区;12月19日,哈密市……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2017年12月份调研督导的行程单。从北疆到南疆再到东疆,从地州市延伸至县市区,密集程度可见一斑。

  调研督导组每到一地都详细了解工作进度,逐一解答疑问困惑,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如期优质高效“完工”。

  “新的环境,新的岗位,大家还适应吗?欢迎你们成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员。”12月19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罗东川与哈密市涉改部门的部分转隶人员、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会后下沉一级到该市伊州区纪委实地走访交流。

  “你们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体现了对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和把握,也体现出对党的忠诚。”看到10名转隶人员已经全部到位,正在互相学习、互相切磋,罗东川欣慰地说。

  19日当天是转隶干部杨立勇到伊州区纪委上班的第五天,他感触很深:“这些天来完全没有陌生感,我们已经感受到了一家人的热情与温暖。就在上个周末,市纪委领导还到我家里进行家访,询问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耐心细致地解答我爱人心中的困惑,令我无比感动,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在杨立勇的办公桌上,摆放着标注得密密麻麻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百问百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书册。转隶之后,杨立勇一边抓紧时间熟悉纪律检查方面的制度规定,一边发挥自己的法律专长,探索研究“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机制建设。

  “及时转变观念,融入角色,对你们来说是一种挑战,转隶后力量更加集中、作用发挥更大、攻坚反腐更加有力,希望你们充分融入、形成合力,发挥优势、施展才干。”罗东川语重心长地寄语转隶干部。

  在乌鲁木齐市,调研组详细了解涉改部门编制划转、人员转隶、思想工作、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内设机构设置、问题线索移交、在办案件处理、办公场所和留置场所准备等方面情况,征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现场解答有关政策。

  “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法衔接的工作机制探索的怎么样了?”调研组直奔主题,抛出问题。

  “盯住‘人’和‘案’两个关键点,乌鲁木齐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小组办公室把制定运行工作规程、操作指南作为第一步,同步设计常用的监察调查文书、审理文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起诉意见书,编制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初步核实、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流程图,以及提前介入审理的办法。细化线索处置、案件移送等工作办法,为全面试用监委12项调查措施做好准备。”作为乌鲁木齐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施工队长”,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徐海荣对“施工路线”思路清晰。

  “纪委和检察院之间要有计划地在转隶过渡时期加强业务、干部交流,促使相关人员提前熟悉业务、尽早补齐‘短板’,做好‘无缝隙’衔接。”“乌鲁木齐市作为首府城市,应当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中走在前列,为全疆提供经验。”调研组与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涉改部门的转隶人员深入交心交流,进一步提出要求,不断凝聚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共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灵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王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