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总局及各地都是规定了应税所得率,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一般都是直接规定核定征收率,比如服务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是10%,折算成征收率是2.5%。个人所得税一般地方直接核定征收率1.5%。 律师事务所以前很多地方都是全行业实行核定征收,国税发【2002】123号规定,不允许采取一刀切的核定征收,都要实行查账征收,对确实无法查账征收的律师事务所需经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批准,方可采取核定征收。 今年,总局发文废止了123号文核定征收的审批,很多律师事务所普遍将其解读为可以全面实行核定征收了,并欢呼雀跃。 核定征收真的很优惠吗?按照各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服务业一般是1.5%,实际执行中一般也是直接按收入乘以1.5%,这样算下来结果确实比较优惠。但是123号文中也有规定,实行核定征收的话,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5%。25%是个什么概念呢?个人所得税不象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比例税率,用应税所得率乘以税率就是实际征收率,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超额累进税率,实际征收率随收入不同而不同,下面选取一些数据进行了测算。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收入比较低的时候,折合征收率也低,收入很高的时候,折合征收率也很高。 如果是采取核定征收率1.5%,那么总体来说,税负不高。但如果按应税所得率25%,而收入又很高的话,税负率也比较高。
如果实行查账征收的话,首先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要发工资费用或实行收入分成,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然后事务所有公用开支,又是一笔支出,再然后合伙律师分配利润,按2012年53号公告三、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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