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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核定征收真的很优惠吗?

 雨后彩虹846m05 2018-01-12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总局及各地都是规定了应税所得率,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一般都是直接规定核定征收率,比如服务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是10%,折算成征收率是2.5%。个人所得税一般地方直接核定征收率1.5%。

律师事务所以前很多地方都是全行业实行核定征收,国税发【2002】123号规定,不允许采取一刀切的核定征收,都要实行查账征收,对确实无法查账征收的律师事务所需经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批准,方可采取核定征收。

今年,总局发文废止了123号文核定征收的审批,很多律师事务所普遍将其解读为可以全面实行核定征收了,并欢呼雀跃。

核定征收真的很优惠吗?按照各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服务业一般是1.5%,实际执行中一般也是直接按收入乘以1.5%,这样算下来结果确实比较优惠。但是123号文中也有规定,实行核定征收的话,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5%。25%是个什么概念呢?个人所得税不象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比例税率,用应税所得率乘以税率就是实际征收率,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超额累进税率,实际征收率随收入不同而不同,下面选取一些数据进行了测算。

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折合征收率
50000 50000*25%*5%=625 1.25%
100000 100000*25%*10%-750=1750 1.75%
200000 200000*25%*20%-3750=6250 3.13%
300000 300000*25%*30%-9750=12750 4.25%
500000 500000*25%*35%-14750=29000 5.80%
800000 800000*25%*35%-14750=55250 6.90%
1000000 1000000*25%*35%-14750=72750 7.27%
2000000 2000000*25%*35%-14750=160250 8.01%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收入比较低的时候,折合征收率也低,收入很高的时候,折合征收率也很高。

如果是采取核定征收率1.5%,那么总体来说,税负不高。但如果按应税所得率25%,而收入又很高的话,税负率也比较高。

如果实行查账征收的话,首先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要发工资费用或实行收入分成,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然后事务所有公用开支,又是一笔支出,再然后合伙律师分配利润,按2012年53号公告三、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
还可以扣除一笔支出,实际负担率没测算过,估计应该也高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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