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10月,葡萄牙国内发生政变,由君主制国家改为共和国。此后近一年内,因澳门所需邮票未能及时从葡萄牙运至澳门,故澳门邮局自制了一批加盖改值邮票对剖票和“局长签字票”,以应付邮政业务之急需。 1911年8月2日,澳门政府宪报所颁布的168号训令批准发行“局长签字邮票”。面值一仙及二仙两种。局长签字邮票是由澳门官印局负责印制,共分四行。发行日期始于1911年8月8日,不盖戳销票,11月29日停用。每版60枚,横排四枚直排15枚。 1911年8月8日,在挂号凭条上加盖面值,并盖有局长签名章的“局长签字票”问世。这种“局长签字票”有两种不同面值,使用方法为:寄信人将信件交给邮局职员并缴付所需的邮费后,由职员将等值的“局长签字票”贴在信封背后,但不盖销戳,只将此票视作邮资已付的凭条。此票当时仅贴用于投寄本地、香港及中国大陆的邮件上,当年11月29日停用。这些自制邮票因流通时间短、使用量小而成为集邮珍品,在世界邮史上颇负盛名,成为国际级珍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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