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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新政”来袭!不准备好这些2018年怎么混!

 cxag 2018-01-14

 为什么不能买别墅?


扎心问!

1. 2018年有哪些“新政”可能影响我的造价工作?

2. 面对这些“新政”,作为造价人员的我该如何应对?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鼓励下,装配式建筑逐渐推广开,河北省各地及北京市、天津市相继发布实施方案,明确规定2018年开始,各地的装配式建筑具体展开实施的要求,以下为具体实施方案:

全国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建科[2017]77号

——2018年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20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河北省

关于印发《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建科〔2017〕16号

——2018年开始力争使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逐渐达到30%以上张家口、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沧州市和环京津县(市、区)要率先完成要求,并且要根据当地情况划定一定范围全面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中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保障措施

将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列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从项目数量、项目储备、开工情况、竣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半年考评、年终考核。

——政策支持

1.将装配式建筑园区和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2.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在2020年底前,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予以补贴。

3.对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

4.金融机构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5.对运输超高、超宽部品部件(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等)运载车辆,在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在《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工地可不停工。

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新区的建设将走一条新路。“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是雄安新区的首要定位,并且经过3年到2020年新区要初具规模,为万亿级市场做准备。

据专家预测, 未来雄安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高达 80%~90%

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石政办发〔2017〕46号

—— 重点从2018年起政府投资项目5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石家庄主城区到从2018年2020年起4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筑,非主城区(鹿泉、栾城、藁城、正定新区)3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筑。

——政策支持

1.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优先保障用地

2.对主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

3.对主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已取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可申 请办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 《石家庄市建设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Ι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工地可不停工,但不得从事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砂浆现场搅拌等 作业。

秦皇岛市

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秦政办规【2017】3号

——推广期(2018年至2022年)。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到2022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其他四区和三县分别达到40%、30%以上

——政策支持

1.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和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2.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其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

3.2020年底以前,单条预制混凝土生产线设计年产构件在2万立方米以上或钢结构生产线年设计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的,补助50万元;在4万立方米以上或钢结构生产线年设计能力达到4万吨以上的,补助80万元。对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给予80至150元/平方米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具体补贴细则另行制定)。

4.在《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工地可不停工,但不得从事土石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

邯郸市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邯政办字〔2017〕70号

——中心城区(包含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7月1日起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1月1日起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中心城区之外的县(市)2020年1月1日起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政策支持

1.将装配式建筑园区和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2.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

3.金融机构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4.在《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工地可不停工。

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京政办发〔2017〕8号

——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天津市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函〔2017〕66号

——2017年底前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和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

——2018年到2020年新建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住宅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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