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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功的概念教学的三点建议
2018-01-14 | 阅:  转:  |  分享 
  

三、理解功的正负的物理意义
关于功的正负的物理意义,教材一般回避不谈,而大部分资料和教师基本上都讲成动力功、阻力功,
即正功是指动力对物体做的功,负功是指阻力对物体做的功。这种说法对质点而言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但
对可形变物体,就值得商榷了。
比如,人原地起跳时,地面对人的作用力是人起跳的动力,由于力直接作
用在其上的脚离地前没有位移,这个力对人并不做功。再比如,光滑水平地面
上放一平板小车,一人站在小车上,现在人开始向后蹬车从而向前跑去——这
个过程中,人对车的力是动力,做正功,因为车的位移与蹬力(摩擦力)方向
相同;车对人向前的摩擦力也是人体前进的动力,但因为人的脚对地的位移向
后,因此车对人做负功——这个过程中,动力做了负功!

动力是可以不做功,也可以做负功的!
因此认为正功即动力功,明显有问题;更严重的是,这种讲法,掩盖了功
的正负实质——功的正负实际上是指能量转化转移的方向,即力对物体做正
功,表示施力物体对受力物体输入能量,力对物体做负功,表示施力物体从受力物体取走能量!
在前述人向后蹬车从而前进的问题中,人对车做正功,将人体的能量输入平板车;车对人做负功,平
板车将能量从人体取走。或许有人问,人车动能都增加了,这增加的能量来自何处——很显然,是人体肌
肉消耗体内化学能,对脚和上体都做了正功,从而将体内化学能转化为了人车整体的动能。
因此,我建议,关于功的正负,最好不提动力功、阻力功的说法,而直接指出功的正负是指能量转化
转移的方向,并说明力对物体做正功,表示施力物体对受力物体输入能量,力对物体做负功,表示施力物
体从受力物体取走能量;如果一定要提动力功、阻力功,也要及时的补充前述“功的正负的实质表述”,
从而突出功是能量变化的量度的本质意义,也为后面讲功能关系、能量守恒做好铺垫。

说明:
①最早将功的概念引进物理学理论的是科里奥利,他是用动能定理同时将功和动能概念引入物理学
的;然而,普通物理学中,往往是先利用“永动机不可制成”和“自然界不同现象的相互转化和普遍联系”
而得出能量守恒思想,进而提出动能或者势能表达式来定量量度能量,然后才引入功的概念来量度能量的
变化,并利用功和能关系导出功的计算式:W=Flcosα的。
②高中物理问题中,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选地面为参考系,因此本文特别强调“对地的”;实际上,
只要是惯性参考系,动能定理等功能关系仍然适用,甚至在非惯性参考系中引入惯性力做功后,动能定理
等功能关系仍然适用,只要参考系选择在同一问题中一致即可,不能计算动能选地面为参考系,计算功却
选相对地面运动的物体为参考系。
③对于可形变物体的“动力”,高中阶段绝大部分时候是从质心加速度角度来说的,或者说是从物体
总动量角度而言的;但是,实际生活中,我们所说的“动力”,往往是从能量角度定义的,即系统机械能
的增量的来源——比如发动机是机动车的动力源。本文“动力”一词,是采用质心加速度或系统总动量角
度来定义的。
另一方面,上述动力做负功的例子中,选系统(质心)为研究对象该力是动力(使质心加速运动,或
使系统总动量增加),但是对“力直接作用在其上的部分”而言,该力其实就是这个部分运动的阻力,阻
力就是在对该部分做负功——之所以产生类似“悖论”(动力做负功),是研究对象选择的混乱导致,功的
计算中实际上只能选“力直接作用在其上的部分”为研究对象。
【参考文献】
1、赵凯华《新概念物理学力学》
2、费恩曼《费恩曼物理学讲义》第1卷

【作者简介】
陈恩谱,男,1980年5月生,中学物理高级教师,湖北省优秀物理教师,湖北省教育学会基础教育科
研之星,湖北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现就职于湖北省恩施高中;联系方式:手机——13517141443,
电子邮件——crazeparty@qq.com,QQ——381004836,微信公众号——恩谱谈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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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幸村未来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