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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机制有力 高压态势显威 湖州南浔法院啃下腾房执行“硬骨头”

 蜀地渔人 2018-01-14

“没想到现在法院的执行力度这么大,多亏了执行法官,不然我这钱就血本无归了!”一起腾房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沈某如是说。


因该案被执行人孙某一直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经过劝说、警告均无效后,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以孙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当地公安立案侦查。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最终,孙某搬离了所占房屋。


为破解执行难题,尤其是执行难中被称为“硬骨头”的腾房问题,南浔区法院创新执行举措,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共建腾房协作机制,加大劝腾和打击力度,有效缓解了腾房执行难的问题。


  “以往法院穷尽各种手段,腾房率也不到40%,一些被执行人对民事纠纷有恃无恐,以各种理由搪塞,申请执行人又认为法院在拖延,腾房执行可谓难之又难。”南浔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雷震云介绍说。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2017年3月,南浔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共建腾房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依法严肃查处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房屋案件协助机制的若干规定》,明确被执行人经法院法律释明、思想疏导后,依然无正当理由拒不腾房,或者阻挠评估、审计、拍卖工作,法院即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一律采取强制措施、一律开展初查,对明确拒腾的一律报捕,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一般即予以批捕,从而有效形成高压态势,促使被执行人自愿腾退房屋。


雷震云介绍说,在腾房协作机制中,是否主动腾退是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之一。对主动腾退、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被执行人,公安机关可建议法院撤回移送或不予立案;对拒不悔改,不愿腾退的被执行人,则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继续敦促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法院对一审判决前腾退房屋的当事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了解,南浔区法院还与公安、检察院联合成立腾房工作小组,分别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对接,每半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每两月进行一次个案会商,对涉及公众关注度高、占据时间长、涉案金额多人数广的复杂拒腾案,三方合力研究,高效推进“拒腾房”案件的处置效能。


自共建腾房协作机制运行以来,南浔区法院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拒腾房”案件52起,其中41起经公安、检察机关敦促实现被执行人自愿腾退,自愿腾房率达78.8%。以此为突破口,南浔区法院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实现了执行工作三大转变:从“单打独斗”变为构建全区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从破解执行难集中式、运动式方式变为实现长效化、常态化方式;从“多做少说”变为形成执行大宣传大声势。2017年,该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为91.88%,实际执行率75.32%,排名均位于全省前列。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朱婧

通讯员 朱婧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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