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的问题需要做一下说明,并非有名的姓氏女儿不能上家谱、媳妇却可以,而是近世族谱大部分都是如此。 族谱是近世宗族的标志之一,基于“男性世系”的准则,族谱主要是以宗族男性为主要记述对象,所以一直有“女性不上家谱”的说法。但事实上,族谱中同样有女性的记载,所谓“女性不上族谱”严格来说是不准确的。兹仅以明清时期宗族为例说明。 宗族中的女性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女性祖先、族妇、族女。其实概括起来就是未嫁之前(族女)和出嫁之后(女性祖先和族妇)。从宗族角度来看,宗族是由父系世系关系的各个家庭,在宗法观念的社会规范下组成的社会群体。所谓“父系世系关系”,具体表现为以男子己身及其配偶为中心的一直系、五旁系系统,所以女性出嫁之后自动归为丈夫所在宗族的宗族成员,即宗族特征之一:因婚姻关系妻子自动成为其配偶所属宗族成员。另外,出嫁之后女性生前作为男性配偶,死后成为丈夫配享,其地位和丈夫差不多。所以出嫁女性多作为丈夫配偶记载在族谱中,只是记载的内容会有所不同罢了,有的族谱女性记载很简略,如仅载姓氏、生辰,有的族谱则比较详细,会记载姓氏、名字、生辰、出嫁前居住地、坟墓、乃至其父族情况。 而女性未出嫁之前从属于父族,但其终究要出嫁,成为其他宗族成员,所以未嫁女在父族族谱上的记载比较复杂,有的族谱完全忽略不计,有的则仅于其父名下记载几女,有的则详细记载所嫁夫家。如麻城梅国祯有六女,家谱详细记载女儿的出嫁,其中包括与李贽关系密切的正觉淡然大士锦哥。 麻城梅国祯六个女儿在家谱中的记载(图片转载请注明) 再者,上述是以世系来论,而一部族谱世系是主要内容,除世系外,还包括序言、传记等,部分族谱会记载特殊的女性群体——节妇烈女,并为他们做传记。 综上,出嫁女性是入夫家族谱的,未出嫁女性在父族族谱上的记载则有详有略或者没有,但一旦出嫁,除非特殊情况(如改嫁等),还是会入未来夫家族谱,如果单从是否入谱就说对女性歧视其实有些过了,因为女性终究会入谱的,但之所以会有这一说,是从入谱背后的意义考量,因为女性在父族多不被重视,出嫁之后入夫家之谱,将女性看作男子的附庸,即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民国之后,女性逐步解放,不但开始出现在父族族谱上,甚至有女性参与修谱过程,如著名族谱收藏家励双杰先生收藏的《滦县宣氏续修家谱》(民国十二年修)就有女性撰序。(事见励双杰《名人家谱摭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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