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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应如何处理?

 法律天空馆 2018-01-17
2017-11-28 12366北京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



问:对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时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规定:“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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