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借钱出去要不回来就不愿意打官司:原因一,法庭必须在被告所在城市,来回奔波很辛苦;原因二,打官司若请律师要花钱,心疼钱。实际上,大家也不必太过担心这些问题,借钱的时候写的借条上就要写详细,避免出现这些麻烦,请往下看: 借条上就要写明管辖法院 原被告不在同一城市甚至不在同一个省份的话,对方如果欠钱不还就需要到外地打官司,那势必增加诉讼成本,自己辛苦还花钱。这时候就要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不过不能超出每个法院的实际管辖范围。 在借条上写明打官司 谁来承担律师费用 可以在合同或者借款协议中根据当事人自愿,如果在当时的合同里有约定,比如强制要求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诉讼费,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那么法院肯定会让合同违约方来承担诉讼费用。所以在打官司的时候对合同的审查是很严格的,会强制要求明确写明是“律师费”。 来源:凤凰新闻 监制:章冠华 陈剑波 编辑:谢松涛 崔文颖 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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