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故事 | 历史功过与文化遗产:纣王墓前沉思

 林小霖 2018-01-17

原标题:故事 | 历史功过与文化遗产:纣王墓前沉思


纣王真的是十恶不赦的暴虐昏君吗?纣王当真是毫无功绩的历史罪人吗?为何毛泽东、郭沫若、顾颉刚等人都为纣王鸣不平?作为文化遗产的纣王墓,又该得到怎么样的保护呢?作者在实地考察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了自己的思考,并呼吁:重新认识商纣王,切实保护纣王墓。

1.

纣王,即帝辛,是商王朝最后一位君主。他继位后,定都于沬,后改沬邑为朝歌,位于现在的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纣王在位时间为公元前1075年至公元前1046年。虽然距今已逾三千年,但纣王的生前身后事却依然是学界研究的关注点和民间讨论的热话题。这从纣王墓的现状就可以看出。

纣王墓位于淇水河畔,由淇县县城的云梦大道东行约八公里到达淇河桥便可看到。据《河南文物志》载:“冢长方形,高12、长50、宽25米。” 墓前有一通巨碑,刻有“纣王之墓”四个大字,由著名历史学家周谷城先生在1987年题写。纣王墓的北边几十米处,有两个小型墓葬,分别是姜皇后墓和苏妲己墓,三座坟墓呈南北排列。

淇河桥上远眺纣王墓

2.

历经三千余年风雨沧桑,纣王及姜皇后、苏妲己的墓葬还能够保存下来,实属不易。2008年公布的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纣王墓也在列。毫无疑问,这些墓葬应该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遗产。但基于多种原因,纣王墓及其附属墓葬的保护现状并不乐观。三十年前,王剑冰就曾在《寻纣王墓》一文中感慨:“这哪里是一座陵墓。纯粹是一座土丘,只见它长百米、高十二米左右。荆棘蓬蒿丛生,野菊黄草杂长。上面还遍布着动物的爪印和粪便。北边不远还有个荒芜的小冢。那里是其宠妃妲己的葬处。这使我想起距此南数十公里纣王残害的忠臣比干之墓。那里陵园高筑,松柏常青,经常有游人为其祭酒焚香。”笔者曾先后两次实地探访纣王墓,对其保护现状依然颇感失望。同行的任润鑫博士,初次见到纣王墓时,也曾感慨其荒凉破败。

第一,没有政府保护的迹象。从淇河桥上观望,纣王墓就如同一个孤零零的土丘,没有围墙等保护性建筑。墓冢旁边是农村的通行公路,来往车辆不断,限行减速设备缺失。虽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缺少明显的标示牌。这些都对纣王墓的保护构成了极大的隐患,也极易出现文物损坏流失现象。据当地老人回忆,昔日墓前就立有石碑一通,上刻“纣帝辛之墓”五个篆书大字,十分珍贵,但今已不存。

纣王墓北之苏妲己墓、姜皇后墓

第二,保护的力量来自于民间,在文物保护的持续性、建筑布局的合理性、管理方式的科学性上无法保证。现在的纣王墓,可以看到的保护迹象基本都来自淇县及周边地区的殷氏宗亲会,比如栽种的松柏、纪念的石碑、竖起的雕像、祭奠的小亭等。这些殷氏后人,凭着自发的力量,为纣王墓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些举动,多是出于寻根祭祖的感情需要,存在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只能作为辅助性的力量,并不能完全将纣王墓的保护寄托于此。

第三,人迹罕至,除了附近老一辈人之外,知道的人并不多。相比纣王在中国的高“知名度”,纣王墓就显得十分凄凉了。即使是淇县本地人,知道的人也十分有限,更别提众多的年轻人了。偶有路过感兴趣的人,出于好奇上前探视,也绝不会虔心祭拜。墓前刚刚竖立的纣王雕像,顺着淇水流去的方向静静凝望,望到的不过也是孤独罢了。  

路边的苏妲己墓碑

3.

相比全国其他墓葬,纣王墓的保护现状确实令人深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实不难理解。纣王在中国的“知名度”虽然非常高,但这个“名”却极其不好。在史书记载里,他是昏聩无能的残虐暴君;在国人认识里,他是荒淫无道的亡国之君。他有许多众人皆知的罪行:奢靡浪费,酒池肉林;大兴土木,耗尽民财;炮烙之刑,暴虐嗜杀;荒淫无道,宠幸妲己;摘心比干,陷害忠良,等等。如此十恶不赦的形象,有违君王之道,有悖圣人之训,有犯纲常之理,怎么能得到后代的祭奠呢?

郑波在《踏纣王墓》中的观点,或许正好代表了现代大多数人的认识。作者指出:“这里,没有一根香火,没有半块碑文,唯有镇压着殷纣王尸骨的一丘黄土。这,恰如其分地映照出殷纣王这位暴君生前的残忍与冷酷无情,显示了历史老人,劳苦大众对他的品评。此时此刻,置身于此地此景,史书上记载殷纣王的残暴荒淫,专横跋扈形象,一下子由抽象的方块字变成了形象的电影特写镜头,历历在目,令人发指。”在国人的逻辑里,十恶不赦的历史罪人,不应该受到陵园高筑、松柏长青的礼遇,应该受到千古唾骂。但是,问题的根本是,纣王真的是十恶不赦的暴虐昏君吗?纣王当真是毫无功绩的历史罪人吗?历史的真实,或许与后世之人的认识不太一样。

殷氏后人竖起的纣王雕像

4.

其实,自古以来,一直有人为纣王喊冤。春秋时期子贡在《论语》中说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意思是,纣王的不好,也不像如今传说的那样厉害。所以君子不肯居于下流之地,以致天下的恶名都归集到他身上。毛泽东、郭沫若、顾颉刚等熟读历史的有识之士也都曾为纣王鸣不平。当代一些历史学者,更是本着严谨的态度,通过周密的考证,为我们还原了历史上真实的纣王,打破了纣王暴虐的单一脸谱形象。我们应该对纣王及纣王形象有个更加客观真实的认识。

首先,纣王的恶名主要来自于历代的积累,其形成有一个历史过程。牧野之战后,帝辛自焚而死,商朝灭亡。西周为了统治合法性的需要,历数了帝辛的罪状,并封其为纣王。何为纣?“残忍狷义曰纣”,“贱仁多累曰纣”,“残义损善曰纣”。西周当然是希望将帝辛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毛泽东曾经这样谈到:“纣王是很有才干的,后头那些坏话都是周朝人讲的,就是不要听。”自周朝以后,对帝辛的污蔑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严重。古史辨学派的代表人物、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曾撰文《纣恶七十事的发生次第》,详细考证了历史上流传的纣王罪状的出现顺序,认为纣王的罪状是历代积累起来的,源于周朝人为宣传目的而进行的人身攻击,多为不实之词。其提出的“层累地造成中国古史”理论,对近现代的史学研究造成了极大影响。所以,要正确看待和分辨历史上流传的纣王之恶。

殷氏宗亲会临时设立的祭拜小亭

其次,正确认识文学影视作品中人物塑造与历史真实的关系。纣王恶名的形成与传播,与文学影视作品的渲染不可分割。何如认为:“殷纣王是我国历史上有数的暴君典型,周秦以来三千年间的文献记载,可以说是清一色的看法。特别是通过了‘武王伐纣平话’和‘封神演义’在民间广泛介绍,更是在我国人民中间,家喻户晓,妇孺咸知。”李亦辉、李秀萍指出:《封神演义》“对古代典籍及讲史小说中的纣王故事皆有所取资,同时又基于自身的审美趣味与文化立场,施以繁复的加工润色,从而使得书中的纣王形象既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又带有鲜明的理学文化的烙印,成为‘善端’与‘虐政’的化合体:一个本有善端,却因不能正心修身而终致国丧身死的君主形象。纣王形象发展至此基本定型。”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影视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剧情设计善恶分明的需要,以《封神榜》等电视剧为代表的纣王形象进一步在民间扎根。但是,从这中间获取的知识,明显与历史真实存在很大背离。

再次,客观评价历史人物真正的罪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囿于时代条件、社会环境、个人能力等的限制,纣王的确有过不少过失。后世批评的多种罪恶虽然有所夸大,但也不是全部的无根浮萍。对于其恶,我们还需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以历史主义的态度辩证分析。例如,对于纣王袒露荒淫的问题,杨琳指出:“人们对自己身体的袒露在不同时代不同场合有不同的礼俗。蛮荒时代赤身裸体是正常现象......秦汉以来,人们都把悬肉为林,使男女裸视为殷纣王荒淫的表现,本文指出这在当时是礼俗允许的,符合时人的道德规范,归罪于殷纣的荒淫是对殷纣的冤枉。”又有学者认为,纣王的不少过失,是当时奴隶主阶级的共性问题,而不是其独有的。例如,赵锡元指出:“作为一个大奴隶主贵族,就具有荒淫、残忍的特点,这是古今中外一切奴隶主阶级的共性,殷纣王又何能例外。”这些观点提示我们,对于历史人物的恶,应辩证主义分析,不能以偏概全。

苏妲己墓

最后,纣王并非一无是处,而是有不少足以彪炳史册的历史功绩。比如,征战四方,开疆拓土,为国家基本疆域版图和多民族构成做出了贡献。毛泽东评价:“把纣王、秦始皇、曹操看作坏人是错误的,其实纣王是个很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他经营东南,把东夷和中原统一巩固起来,在历史上是有功的。”郭沫若在《驳》中一阵见血的指出,“像商纣王这个人对于我们民族发展上的功劳倒是不可淹没的。殷代末年有一个很宏大的历史事件,便是经营东南,这几乎完全为周以来的史家所抹杀了。这件事,在我看来,比较起周人的剪灭殷室,于我们民族的贡献更伟大。这件事,由近年的殷墟卜辞的探讨,才渐渐地重见了天日。”还有,纣王统治前期,面对日益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进行了一些有益于社会进步的革新措施,例如反对神权,改革旧俗,重视人才,等等。这些,都是纣王的历史功绩,不应被抹杀。

姜皇后墓

5.

纣王是个有功有过的历史人物,并非广为流传的荒淫残暴的单一脸谱形象。我们要历史主义的看待纣王之过,也要公正客观的评价纣王之功。文学影视作品的形象塑造,并非历史的真实,更不应成为制约现代人做法的障碍。斯人已逝,其墓犹存。纣王墓及姜皇后墓、苏妲己墓,历经三千余年而保存下来,无疑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承载着这个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一个国家的文化遗产,代表着这个国家悠久历史文化的根与魂。”守护每一处文化遗产,是中华儿女的重要责任。对于纣王墓及附属墓葬的保护,应该引起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激发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与民间的有机互动。只有这样,才能摸索出一个科学、合理、长效的保护机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