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算!!!! 本单位职工的改革是1997年开始的,但实际年限的计算是从1992年开始计算的(1992--1997年的缴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补交)! 由于1992年前,职工没有缴费制度!因此,1992年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工作年限,称作‘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我们大家所说的……工龄!! 但由于你已经买断工龄,所以你退休的手续就要由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负责办理(在职的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负责办理)。因此你要保证你档案连续和完整!(如果档案不完整或缺失,以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就得不到认可,缴费年限就会从1992年的实际缴费计算) 退休手续的办理是这样的! 距自己档案(身份证)的生日月份(日期没关系,1日和31日相同)提前两个月到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退休的窗口,填写申请表(前提是档案需保存在街道办事处)! 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会对你的档案进行审查,无误后,将你的档案和申请表,一同交到当地的区级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审批! 如果审查合格!在你生日的那个月(或提前),街道会核发《退休证》! 一般在你生日的第二个月,你就可以拿到退休工资了! 关于现在退休费的发放标准: 现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按《北京市183号令》核算执行的! 如男职工60岁正常退休的话,退休待遇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基础养老金 是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计发比例(这个计发比例就是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 这个是个人账户1992年以后自己实际缴纳的养老金,1992年改革前职工没有缴纳! 男职工60岁退休,账户资金除以139! 3.过渡性养老金 此项是针对1992年前参加工作的所谓‘中人’的补偿措施!这里面分两项,第一项是视同(即1992年前的工龄)第二项是实际,就是1992年改革后自己实际缴存年限! 这三项(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金额加起来,就是职工退休后的退休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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