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公司去年产生的一些费用已开具发票,但当时没有报销入账,也未做费用预提,发票开具日期为去年的日期,是否可以在本期入账计入本期费用?或是否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税前列支? 【案例分析】 这些发票不能计入今年的费用,只能计入去年的费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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