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新春易学网 2013-11-14 00:00:00 ◆阴阳并明说 ⊙夫以太阳安命以明其体,以太阴为身以明其用。论命则人之所可同,身则人所不可同。 ⊙如命宫诸富贵贫贱格与此身无相涉,皆所不论,必须与身有干係深重者方是。 【阴阳者即日月太阳太阴也,人以身命係之。】 ⊙日之与月,其次舍在天相近,故在子午卯酉四正。子为端门,午为帝座,卯为明堂,皆日月所居,酉为西没之所。人生身命在此四宫皆富贵之人。 ⊙安命在午,日在巳,月在未,为阴阳夹命。 ⊙日月在男女、迁移夹拱有力,必有权柄能卓立。 ⊙日午月子、日卯月酉,皆富贵命也。 ⊙月卯日酉皆残坏命也。日居月度,月居日度亦反背也,其人必庶出二母。 ⊙日生忌火,夜生忌土,亦当活法论。诗曰:十二宫中不言主,强云昼火夜忌土。何以不忌水木金,是致五星皆莽卤。 ⊙行限若是见日月,妙不可言。或限中日月夹拱,皆能致福。 ⊙火罗犯日,土计犯月,皆损害六亲。 ⊙朔日蚀、望月蚀,命在日月度,不夭即盲哑之人。 ⊙日月同在命宫,其人多贵。 ⊙巳为阳极,月不宜居。亥为阴极,日不宜居。月巳妨母,日亥妨父。 ⊙日月拱命、拱主皆贵,拱田财必发,拱迁移必外发,拱妻子必得贤妻子,拱疾厄必少疾病,以类言之百无一失。 ⊙日为主,躔木度,月为主,躔土度皆失次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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