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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郑州大学已提起上诉

 服装设计师 2018-01-20

家长称将继续坚决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晨雾 / 转贴

不服一审判决,郑州大学已提起上诉

被郑州大学二本录取,却收到了其二级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山东潍坊的考生小林(化名)将郑州大学诉至法院,并获得了一审胜诉(本报1月16日A06版报道)。16日,记者了解到,因不服一审判决,郑州大学已提出上诉。而小林的父亲王义(化名)表示,将继续坚决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他还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反映了此事,要求省招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本报记者 张焜

学校:

已保障学生受教育权

没有损害小林权利

16日,王义告诉记者,上午10点多,他从河南省中牟县法院得到消息,该法院接到了郑州大学的上诉状。当天下午,记者从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确认了这一消息。

郑州大学招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郑州大学早在2015年在省外就没有本科二批的招生了。西亚斯国际学院是从教育部申请的中外办学机构,按照教育部招生规定,需要挂靠到大学的名下。以前是郑州工业大学名下的,后来郑州工业大学并入郑州大学以后,西亚斯国际学院就叫做了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在郑州大学对外招生章程和计划中写得很清楚,该校校本部就没有这个专业,也正是因此,小林所报考的通信工程专业就是西亚斯国际学院的。在招生指南中,写明了学费和办学地点在哪里,而在郑州大学校本部的专业里,没有13900元的收费标准,所以这非常明显地显示出了该专业并非郑州大学校本部的专业。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在上报招生计划时,是纳入郑州大学上报计划的,发放的毕业证也是郑州大学的毕业证,只是多了一个标注,因此在教育部指定的阳光高考网站上能查出郑州大学在山东省招收本科二批也是没有问题的。小林报考的就是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的专业,西亚斯国际学院也发放了录取通知书,郑州大学保证了他的受教育权。郑州大学认为法院一审判决存在问题,校方已经保障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没有损害小林权利。

此外,校方表示,该校的招生专业和简章都符合国家规定。

家长:

不认可学校说法

准备应对该案二审

对于郑州大学方的说法,王义说,他查询郑州大学官网历年录取表格里,2015年在山东录取的专业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本科一批理工类里有通信工程专业,说明该校确实有该专业。在《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中,A459郑州大学的本科一批理工类专业中,也有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他虽然家乡在河南,但离开河南已经很多年,并不了解郑州大学招生的详细情况,才专门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了查询,还在官方填报志愿指南上得到了印证,因此才让孩子报考了郑州大学。他并不认可郑州大学的说法。

王义表示,将积极准备应对该案二审,坚决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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