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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叫停证券类信托夹层配资 接下来各家可能还要自查

 丢丢4599 2018-01-20

金证券记者 胡春春

近日,多家信托公司接到当地银监局口头通知,要求停止开展设有中间级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业务,即夹层场外股票配资业务。

信托行业资深人士告诉《金证券》记者,叫停只是第一步,马上各家还要对证券类信托产品做相关自查。“我们以为开年第一棒的核查重点会在政信产品上,没想到证券类也这么严格。对于信托从业者来说,今年形势蛮严峻的。”

()信托杠杆又起

事实上,这并不是监管首次对证券类信托产品的夹层场外股票配资业务做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16年3月,银监会就向地方银监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应合理控制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优先受益人与劣后受益人投资资金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但规定是规定,实际业务是实际业务。

“一只信托产品如果没有杠杆、没有夹层、就没有可观收益,没有可观收益,谁还会做?都是利益驱动型。”上海地区一家信托公司业务部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

正是在这样的现实利益面前,为了规避监管红线,证券类信托产品“创造”出一个“三级”产品模式,即在传统优先级、劣后级之间,又加上一个中间级,在优先级和劣后级之外,通过增加的中间级,变相放大杠杆。

“其实这在业内也不是什么秘密。不仅是证券类信托产品,其他融资产品也是这么玩的。”上述人士说。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2017年下半年在市场上叫卖的个别信托产品,通过这种模式,杠杆可以达到5-6倍左右。

()证券类也要自查

需要提及的是,除了这种“三级”模式的证券类信托产品外,2017年下半年以来,整个市场上配资业务、高杠杆产品,有重新抬头的趋势。

“我们资管业务群里,基本每天都有人吆喝这类业务,这跟行业和需求有关,不可能很快消灭掉。只能说有了、去监管、再规避、再监管。”长城证券机构业务部一位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说。

或许正是意识到这一情况带来的风险,近日多家信托公司接到当地银监局口头通知,要求停止开展设有中间级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业务,即夹层场外股票配资业务。

《金证券》记者通过信托行业资深人士了解到,叫停可能只是第一步,马上各家还要对证券类信托产品做相关自查。“监管不希望资金通过信托渠道配资,然后进入市场,这个也符合监管对信托的要求,回归到信托本身业务中去,不要做通道。”上述资深人士表示。

他告诉记者,之前很多同行都认为,今年信托监管的重点依然是政信、银信产品,行业上依旧以房地产信托为核心,但没想到对证券类信托产品也这么严格。“其实自从2016年清理过一次后,信托在证券类产品上已经很小心了,这次一样有要求,可见监管对信托的管理是下了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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