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苏州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2017修订版) 一类期刊(94本): 1、SSCI、A&HCI 来源期刊,以及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办的《成果要报》和教育部主办的《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上刊登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视同一类权威核心期刊(奖励期刊)论文。 2、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理论性文章视同一类权威核心期刊(奖励期刊)论文;咨询报告得到国家领导人的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进入国家决策视同一类核心期刊论文。 3、专家认定的其他外文重要期刊(由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院组织认定)。
二类期刊(231本): 1、《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的理论性文章,视同二类期刊发表论文。 2、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社会科学报》(2000字以上)以及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办的《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上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视同二类期刊发表论文。 3、咨询报告得到省部级单位主要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单位采纳视同二类期刊论文。 4、台湾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澳门大学四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报列入二类核心期刊。
三类期刊(300本): 1、列入CSSCI学术集刊目录的集刊为三类期刊。 2、省部级部门主办报纸等媒体上发表理论性学术文章或学术访谈(2000字以上)可视为三类期刊论文。 3、咨询报告得到市厅级主要领导人肯定性批示视同三类期刊论文。
【说明】 1、打★者为一类权威核心期刊(奖励期刊); 2、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院根据CSSCI来源期刊调整情况相应调整认定; 3、会议综述、译文、介绍性书评不计学术论文; 4、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转载的论文均须在3000字以上(上文有明确字数规定者除外); 5、考虑学科交叉,部分已被学校规定为自然科学类中文核心期刊视为本版三类期刊; 6、《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从2011年起属于二类期刊; 7、不与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且有规范审稿制度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连续出版的学术期刊,由人文社会科学院组织认定后分别确定其登记类型。
摘选自《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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