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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名城”将不超10个

 老张的菜地 2018-01-22

软件产业园、软件之都、软件名城……随着软件产业发展,各种依托软件产业而兴起的园区和区域得以涌现。但事实上,自2010年工信部认定首个中国软件名城至今,全国也只有8个城市获此殊荣。近日,工信部发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工作。

针对近年来软件业的快速发展,《管理办法》认定中国软件名城将越来越严苛,除了满足产业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等条件外,数量上也将控制在不超过10家,而且还将实行打分制。工信部在《管理办法》中表示,为确保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的实效和质量,提出两条“控制性”指标,包括产业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产业发展速度不低于全国产业发展速度,或者产业增量不低于全国产业增量的5%。

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启动了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建立了部省市三方合作推进建设的机制,内部试行了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八年来,南京、济南、成都、广州、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共8个城市被授予“中国软件名城”,苏州、无锡、武汉、厦门、沈阳、大连、福州7个城市正在创建。从工作成效看,2016年,8个软件名城的软件业收入超过全国的50%,8个名城和7个创建城市的软件业收入占全国近80%。中国软件名城已经成为促进我国软件业做大做强的骨干力量。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列出的认证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型中国软件名城,一类是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综合型中国软件名城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对通过相应实地评估标准的两类中国软件名城,每两年进行一次动态评估。当某个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的产业规模指标超过了某个综合型中国软件名城时,实现“晋级”,后者则面临“退级”。还将通过发文的方式确定当期内各城市的中国软件名城级次。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软件名城的管理体系包含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强调中国软件名城是“创建”出来的,不是“授予”出来的。整个创建过程主要分为申请、创建、评估、授予、发展提升五个主要环节,保持了创建的连续性。二是采用省部市协同创建的形式,保障了政策协同和资源集聚的力度。三是创新采用分级创建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综合型和特色型软件名城的标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力量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并通过“晋级”和“退级”方式动态调整各城市的中国软件名城级次。采用此方式有助于激发中国软件名城持续创建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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