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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新政后,你了解如何买三责险吗?

 行方智圆ggs1w1 2018-01-23

虽然很多车主都了解车险的重要性,并且在购买交强险之后也都补充选择了一些其他的商业车险,但很多人对自己所选购的车险险种细则其实并不太了解。以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例,有的车主也许只了解:车损险赔自己,三责险赔他人。但具体怎么买?如何赔付?却并不清楚。车险改革后,关于第三者责任险也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今天晓保就带领大家从头开始解读一下它!

首先来了解:“第三者责任险”的概念

在了解它的概念之前,我们要知道: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车险中的一款主险。商业车险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而第三者责任险就是主险之一。

第三者责任险 权威概念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 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车主在开车上路造成别人受伤甚至死亡,或者把别人的车撞坏了,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少则数千元,多则数十万上百万元。而三责险的作用,就是对这样的情况进行经济赔偿。

新政变化

在改革后的示范性商业车险条款中,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部分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扩大了第三者定义的内涵,与交强险的约定保持一致;

第三者: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其次,改革后的三责险也将“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能赔!

第三,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探讨:新政实施后,有了交强险还需要买三责险吗?

很多车主应该都知道,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保险,而它的责任和三者险也较为类似。那么,有的消费者可能会想问:既然有了交强险,还需要买三责险吗?

车险新政后,你了解如何买三责险吗?

总体来说:交强险也属于三责险范畴,两者都是对机动车造成的第三方伤害进行赔偿。但是,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有着诸多不同,只拥有交强险远远不能覆盖第三者责任的风险,第三者责任险可以满足车主更多样、更精细、更高额的保障需求。因为交强险的赔付限额是固定的,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费用的最高赔偿分别是11万元、1万元和0.2万元,而第三者责任险的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费用的最高赔偿则根据车主选择的投保保额而定,车主拥有自主性,因此经济条件允许的话,根据自己的驾驶情况将第三者责任险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这样可以最大化的保障自身利益。

那么,三责险保额买多少合适呢?

三责险的保额确定,需要车主根据自己的驾驶情况、家庭经济情况、所在城市的消费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随着事故赔偿水平越来越高,好车越来越多,如果生活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50万—80万元保额已经是必须的标准,100万元的保额也不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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