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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临终前的三道遗嘱,内容十分无耻,听完之后都对她唾骂不止

 山地之仔 2018-01-25

疯狂历史课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封建王朝,古往今来,皇帝何其多,这是一个传承千年的封建社会体制。女子当权的也不是没有,萧太后、吕太后、慈禧这些就是当权的代表,要说女子当权,能够达到巅峰阶段,仅次于武则天的,就是清末的慈禧了。

然而,王权难千古,帝王无万岁,即使万人之上,也终究是凡人之躯,也会面临生老病死。如慈禧太后一般,也难挣脱轮回。不过,毕竟是手握一国大权、操持帝王傀儡的女人,她之死,和一般人之死又不一样了。比如慈禧临死时所立遗嘱三道,可以说每一道都是这么无耻、讽刺。

第一道便是废光绪帝立3岁溥仪为皇。光旭三十年,慈禧太后病重,而就在慈禧驾崩前几天,正值38岁壮年的光绪帝突然暴毙,世上从不可能有这么巧的事。光绪暴毙后,慈禧立马颤颤巍巍的在遗嘱里立了年仅3岁的醇亲王之子溥仪为帝。而且据说,慈溪早在光绪未暴毙之前就已经把光绪的谥号定了下来,要知道,皇帝谥号都是要在皇帝死后由后人定的。至于为什么立了三岁的溥仪,那就更好理解了,病入膏肓的慈禧还是幻想着身体能够康复,再度重临朝堂,控制幼帝。

第二道遗嘱就颇有些自嘲的味道了。慈禧立下了遗诏:“此后,女人不可预闻国政。此与本朝家法相违,必须严加限制。”这就颇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了,试想她慈禧政变夺权,垂帘听政长达48年之久,把持朝政,扶持幼帝,操纵傀儡,早就违背清朝祖训了。这么一道遗嘱,虽说是为了防止她死后隆裕太后干权,但是终归是打脸打她自己。

第三道和第二道如出一辙,不许宦官太监干政。“尤须严防,不得令太监擅权。明末之事,可为殷鉴!”。慈禧康健在世时,身边的李莲英、安德海,哪个不是仗着她慈禧太后的面子,到处收受贿赂,横行跋扈。虽说没有直接干政,但是也是间接参与了一些阴谋政事。只要是这几位大太监来哪位官员府邸下旨,基本都是敞开口袋的,意思就是告诉你:有钱消灾,没钱送命!

就是这样三道遗嘱,一经立下就成为了天下笑柄。简直是句句诛己,道道打脸。无不令天下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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