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小罐茶'居然是注册商标?!

 黄律师的书屋 2018-01-26





原谅我后知后觉反应慢

完全意识不到啊......


作为一个知识产权人

作为一个商标人,

有没有分分钟被打脸的感觉!

我一定学了一个假的《商标法》...


《商标法》第11条第一款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该条当然还有第二款


《商标法》第11条第二款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难道可以直接适用《商标法》第11条第二款?

难道可以直接适用《商标法》第11条第二款?

难道可以直接适用《商标法》第11条第二款?


什么?

2016年已经核准注册两个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