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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杜诗做一次有节制的阐发

 大闲人 2018-01-26
对杜诗做一次有节制的阐发
——《杜甫集校注》出版整理工作感言

文汇报2018-01-26文汇学人

谢思炜

20世纪以来,杜甫研究获得长足进展,体现在文本理解上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事,一是意。

杜甫集校注》是我在《白居易诗集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之后,完成的又一部唐代重要文集的校注,篇幅有上百万字。在开始这项工作时,我为自己制定的目标是:提供一个能够充分反映当代学术成果、适合当代阅读需要的新注本。我自己初读杜诗,和众多学人一样,也是读的清代仇兆鳌注本。也有老师推荐杨伦的《杜诗镜铨》。读仇注十分有助于打下良好的基础。但说实话,读得也很辛苦。有些地方没有读懂,有些地方过于烦絮,也有些地方受其误导而留下成见。树大招风,仇注本身曾引来不少批评,也需要后人总结。但更为重要的是,20世纪以来,唐史、唐语言各方面的研究,唐诗包括杜诗本身的研究,都有了长足进展。旧说有很多已经过时,如果仍以仇注或杨注为读本,明显不能满足需要。杜诗因其经典地位,有长久阅读的需要,也有多层次拓深、多方位阐释的可能。清人留下的重要注本不下七八种,当代学术有更好的条件、更充足的人力,显然不应满足于只有一些选注本、简注本,或一两种集注汇评本。

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我为新注本设定的受众是大学文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当然也包括其他文学爱好者。这个注本区别于常见的普及性、大众性读本,对读者有一定的专业要求,假定读者已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有备而来,并有深造的明确目的。尽管如此,它也不同于那些仅供专家学者参考的论著、用于稽引考索的资料性著作,或纯粹以继往续绝为务的文献整理工作。它所面对的,可能是初次完整阅读一位诗人和如此大量作品的初学者,因此应具备某种导引的功能,要提供比较准确全面的历史、文化知识,最好也能引人入胜,帮助读者升堂入室,正确、顺利地进入经典的圣殿。

为达到这一目标,在具体工作中,依照先后顺序,又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提供一个可靠的阅读文本。校注工作以校勘为先,而校勘的主要目的就是为读者提供一个可靠的阅读文本。这个可靠,当然是指与出于作者之手的原始文本最为接近,尽可能排除衍生的各种讹误,不使读者的阅读印象留有残损偏差,乃至导致误读误会。但其中还有一个如何处理大量异文的问题。旧时校勘家喜欢过录各种不同版本的异文,这样一本在手,就等于拥有众本。这种做法是否值得推广到印本和新整理本,在处理方法上是有所不同的。像上世纪出版的点校本《资治通鉴》、二十四史,就不采用广列异文的方式,只对可能导致歧解的异文作必要说明。如果只是为追求“学术性”而罗列不同版本的异文,对不同来源异文的性质也不做辨析,则既不便于读者使用,也达不到学术目的,读者大都会忽略。

杜集虽传本不胜其数,但版本源流简单清楚,均出于北宋二王本。从方便阅读,同时也从学术性要求出发,我在为该书确定校勘体例时是有所控制的。在以最接近二王本的《续古逸丛书》本作为底本的同时,只选择几种主要的宋本作为参校本,另外参校《文苑英华》所收杜甫诗文。除此之外,只对一些后出然而流行的歧异文本进行适当辨析。主要用意是要将杜集早期异文与后来衍生的异文明确区分开来。对那些看似有理据而出于后人臆断的校改,尤其要留心,不能盲从。例如《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骑驴三十载,旅食京华春。”仇注考证杜甫自开元二十三年赴京兆贡举,至天宝六载到京,计十三载,作三十载者断误。近人大多从仇注改作“十三载”。然而,“三十”只是表示成年的一个常数。诗例不胜枚举,如“闲居三十载,遂与尘事冥”(陶渊明),“云卧三十年,好闲复爱仙”(李白),均不能凿实求解(陶诗也有人改为“三二载”,谓二三得六即六载。实不可从)。《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放歌颇愁绝。”仇注引“愁破崖寺古”等句,改为“破愁绝”。但却不知“愁绝”即愁甚,是一种习惯表达,其上不可再加动词变成动宾式;而这种动词(或形容词)加补充成分,其前再用副词修饰,却是杜诗的一种句法。类似句式还有“何太龙钟极”。

杜集文本中还有一个编年问题。自宋代就出现的编年本,已成为杜集版本中的主流。但各家编年意见不可能完全一致,这样也就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定本。另外,编年本相对于原本来说,是一种改编本。如果声称以二王本为底本,但又改变原有编次,自然名不符实,也必然导致版本信息的丢失。新注本因此维持底本分体编年的原貌不变,而另外参取各家意见,附上编年说明。

维持底本原貌还体现在一些细节处理上。例如卷次、卷题(包括题注)都不能随意变动,正文中的细字夹注也不能移出。原文的诗题与正文之间,也不能插入其他说明性文字,而只能全部放入后面的注释部分。这样,原文与新附校注各归其属,互不混淆。读者尽管不是读宋本原书或影印本,但也保证他们能以正确方式间接知悉宋刊唐集的面貌。

二、对旧注和其他有关评论进行全面清理。任何注释都必须参考已有的前人注释,充分占有资料,在辨析旧说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新注本没有采用集注形式,主要是因为杜集注本繁多,集不胜集。从阅读角度说,集注很难做到条清理晰,难免重沓堆积,读起来往往不得要领,不胜其烦。其消极后果是,初学者很可能因此废书兴叹,望而却步。宋代很多集注本,九家注、十家注、百家注都不再流行,原因也在此。同样,历代有关杜诗的评论资料极其繁多。特别是各种评点本、选注本,其中虽有些话讲得不错,有心得独到之处,但每诗必评,没话找话,不免浅陋无趣,如蝇著饴。在各种文献以丛书影印方式大量复制、各种大型古籍数据库建立的今天,获取这些资料本身已越来越容易。如果需要,读者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在很短时间内建立起某一专题的数据库。曾经流行一时、用手工方式编制、以铅印形式出版、给学者以很大方便的各种资料汇编,现在对学术研究来说不再必不可缺,其工作方式也已过时。集注性质的工作恐怕也面临同样问题。技术手段的进步,固然给文献整理工作带来极大方便,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过去将资料搜集到一起并呈现出来,可能就已经达到目的,现在则可能只是完成了基本的准备工作。

注本由于要起到导引作用,为读者着想,也不应满足于将各种资料悉数堆到一起,而应首先剔除其中冗馀重复、无意义或意义不大的部分,经过必要的梳理工作之后再提交给读者。这应该是作注者的份内之事:你花那么多时间处理资料,目的就是让读者节省时间。现代社会读者的时间越来越宝贵,绝大部分读者都不可能、也不希望一次就须在一个诗人身上花费数百甚至上千小时的阅读时间。因此,对一个好的注本的起码要求就是:起到必要的过滤作用,保证提供给读者的是对理解原作来说必不可缺的信息和知识。

我每年在学校给本科生开经典研读课,选用的教材是杨伯峻先生的《春秋左传注》。从杨先生列出的引用书目中,可看出他参考各种旧注以及有关学术专著之多。但杨先生的注释部分却极简要,一般都直接下断语,需要辨析不同说法时文字也很简洁。这样,对学习者来说很容易进入。如有深研必要,也可以根据引用书目提供的线索查询原书。与当下动辄以部头大小相炫的风气相比,这种注书方式或许更值得提倡。我虽然对这种方式心向往之,但惭愧的是,目前尚无法完全做到,注本完成后差距还是十分明显的。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与《左传》相比,杜集旧注中的细小歧见可能更多;另一方面,《左传》注疏中的合理部分大多已成定说,可以直接化用,而杜集新注本有时还须逐一交代。这样行文就不免拖沓。

三、充分吸取最新研究成果,尽力为文本理解提供新知。20世纪以来,杜甫研究获得长足进展,体现在文本理解上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事,一是意。事即文本所涉及的各类事,包括大的历史背景、事件,作品关涉的人物,个人和群体活动,各种制度,各类习俗等等。意即文本的语意。诗歌在语意基础之上,还有一层更超迈的诗意(“话是这么说,但诗想要表达的是……”),后者允许比较大的解说空间(所谓“诗无达诂”)。前人所说的讽兴、寄托、寓言、象征、言此意彼等,都与此有关。历来注释中的各种歧解,尽管导致歧异的原因各有不同,但绝大部分都与语意理解有一定关系,可以通过还原到语意层面再做定夺。语意是指涉事的,我们通过作品语意了解事;但也可以反过来,在弄清事情的基础上对语意做出判断,进而推知作品的用意。总体来看,得益于唐史研究和唐语言研究各方面的进展,比起前人,我们对杜甫作品涉及的各种事的认知更为充分,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也更多、更准确;在语意的理解上,也就更有把握。

杜诗旧注尽管很关注诗的历史解说,但往往偏于政治隐喻一途,乃至导向政争和人事关系方面的牵强比附,为此不惜过度、片面利用诗意解释空间,腾挪变化,上下其手,显得主观臆断过强。与之异趣,新注本要遵循现代学术规范,保持客观立场,在诗意阐发上必须有所节制,以正确解释语意为限度,为鹄的。其必要条件,是首先弄清诗中涉及的各类事。其中有关杜集中出现的众多人物,在大家认为基本网罗殆尽的情况下,新注本继踵陶敏、陈冠明诸先生,又续有考证补充。例如《乐游园歌》题注:“晦日贺兰杨长史筵醉中作。”前人或不以“贺兰”为姓氏,而以“杨长史”为一人。现据诗中“曲江翠幕排银牓”句,唐人以“银牓”指皇子、公主所居,因知贺兰氏当婚于皇室。由此联系到《旧唐书·武承嗣传》载贺兰越石娶封韩国夫人之武则天姊,女贺兰氏在宫中颇得恩宠;再参以出土贺兰越石子务温等人墓志,亦婚河间公女,可知贺兰家族与皇室的

关系。贺兰杨当亦出于此家族。杜甫在长安“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的社交生活由此得以补充。又如《奉赠萧二十使君》之萧二十,根据《历代法宝记》中“先严尚书表弟子萧律师等嘱太夫人夺金和上禅院为律院”的记载,可证明严武母为萧氏,因此可推知萧二十与严武为中表兄弟。了解了这层关系,才能明白诗中自注“严公殁后,老母在堂。使君温凊之问,甘脆之礼,名数若己之庭闱焉。太夫人倾逝,丧事又首诸孙主典”一段话的意思。

整部杜诗与安史之乱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紧密关联,但旧注对战局变化和很多事件细节辨析不明,导致对杜诗题旨和写作背景的误判。新注本对此有比较全面的辨析,对《塞芦子》等篇的编年提出了新的说明。此外,如杜文中提及的历法大馀、小馀演算数据,还有《卢氏墓志》中讲到的唐代六甲八卦冢葬法,旧注均谓难解,或予回避,现在根据相关研究成果也有了清楚说明。

注书的难处和好处就是,对所遇到的任何事或意方面的问题,都无法绕开。哪怕没有明确结论,也必须有所回应。有不少问题就是在注释过程中才得以发现的,在以前的一般阅读中完全没有意识到,轻易放过了。也正是由于有这些发现,以及被逼迫下勉力而为的知识探求,才有可能使注者在工作的同时获得唐史与唐诗又一次系统学习的进阶,不能不感慨是何等幸运之事。注本的主要作用是帮助读者理解文本,新注本只有补充新知,才有理由进入读者视野。可见注书亦同于著书,重要的是能否有所发明,成一家之言。尽管很多问题不免细琐,但弄清它们对理解历史和文本来说是必要的,对注者来说同样弥足珍贵。

以上是《杜甫集校注》工作中的一些主要收获。除收获之外,也有遗憾。以上几方面工作做得不足,或分寸把握不好、取舍不当,留下了遗憾。此外,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遗憾,就是全书的篇幅仍超出预想。我原来的设想是与仇注篇幅大体相当。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这样每天读一到两个小时,大约一个学期就可以读下来。但结果仍超出了。为此我也在《前言》中提示读者,可以在理解文意的前提下适当跳过某些内容。这些内容主要是指有关名物、典章、地理等方面的一些考证,作为专门研究不容忽略。例如地理专名不可不注,而且往往要追溯早期文献,再交代历史变迁,篇幅很难压缩。但在初读时知其大概亦可。这些问题姑置不论。只要相比于旧注,读者能够从此书中多一些收获,而少一点阅读的挫折感,注者的主要预想就算实现了。由衷希望读者在读书中既持以恒心,又有所变通;在欣赏杜诗艺术成就的同时,也获得愉快的阅读体验。

(作者为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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