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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喻人”“托物言志”和象征的区别是什么?

 myleolion 2018-01-27
以物喻人,是一种描写人物的方法。就是用某一种事物来比喻某一种人,使其性格、形象更为鲜明。托物言志,是间接表现主观主题思想的方式之一。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或刻划,间接表现出作者的志向、意愿。采用托物言志,关键是志与物要有某种相同点或相似点,使物能达意而志为物核。托物言志常借用比拟、象征等手法。象征是以物喻人,和借喻很相似,尽管只出现了喻体,但实际上是“指桑骂槐”。托物言志属于作文的整体手法,后者是文章中的局部写法。二者在某些时候是可以相融的。总的说,它们是相辅相承的关系。 象征和托物言志两种手法都是以物写人,都是通过赋予意象 某种人格化特征,来寄托作者的某种情感。但二者又不是一回事。象征是以物喻人,和借喻很相似,尽管只出现了喻体,但实际上是“指桑骂槐”。如曾巩的《咏柳》:“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作者借尚未变黄就借助风势在空中狂舞的柳条,象征那些根基未稳,因倚仗权贵而一时得势便猖狂不已的小人,表达对他们的极端鄙视和厌恶。托物言志(广义的托物言志应该包括象征,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托物言志)是作者通过对物象描写和刻画(托物)来表达自己的某种志向(言志)。如李忱的《瀑布联句》:“溪涧岂能留得住,终归大海作波涛。”作者以不贪恋溪涧而冲奔大海的瀑布表达自己“弃燕雀之小志,慕鸿鹄之高翔” 的豪情壮怀。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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