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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违者取消职称评优资格!

 秀美红河 2018-01-28

有偿补课,是指在寒暑假和周末等节假日,编内教职工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

这些年,某些编内教师为了抓收入,不顾教育局规定,顶风作案,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屡禁不止。

如今,寒假开始了,又到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发期”。为加大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力度,近日,某地教育局重申六条禁令,明确表示在职教师出现有偿补课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教育局: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违者取消职称评优资格!

根据通知,市教育局明确了“有偿补课”的具体现象,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组织学生在校内或者在家进行强化训练或者课程补习;

二、利用职务之便,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参加补习班;

三、不在正常教学实践内完成教学内容,课下诱导学生报培训班;

四、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

五、利用寒暑假时间,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

六、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补习班,或者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生源从中牟取利益。

教育局: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违者取消职称评优资格!

凡是出现以上六种情况的在职教师,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对于屡禁不止的教师,学校将会取消其当年的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其中,也包括职称评优资格!

很多人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所以,教师想在工作之余有副业赚外快,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如果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违反《教师法》及相关规定的话,那就必须严惩不贷!

对于教师“有偿补课”,取消职称评选评优,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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