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古典诗歌,糟帕有多少?答案是很多。这些糟帕的产生,与明清和近代有 很大关系。当然,罪过也不能全算在它们头上,其它朝代也脱不了干系。 我这里所说的糟帕,并不是指古典诗歌作品,作品本身是无罪的,但古典诗歌 的诸多理论却是有问题的。不妨列举一些,也许很多人会不理解,没关系,慢 慢学吧! 一。填词的提法 我不想去考证谁最先提出的,竟然得到后人的认同。 该提法是唯心的形而上学的。词本身是个活体,不是死体。其格式不是死的,固 定不变的。随便举个例子----【沁园春】第三句。许多人认为,第三字一定要用仄, 真的如此吗?显然不是的。毛主席深知此理,他的“橘子洲头”纯属标准实用律格。 我们把“旅枕梦残”称为苏格,且许多宋人在模仿它,但若把这种格当作唯一个或 不二选择,那将是大错特错!秦观仿了一首,另二首则都用的是律格,如 “远客初来”。其实,不只是这二种格式,还有其它可用格式(只是网友不知)。 如,朱敦儒的“放怀纵心”(拗格),张元干、李渭老等都用此格。大词家辛弃疾 也没少用。 “填”的含义,带有按格填字的意思。格式在那摆死,有几字就几字,好象多了少 了都触犯法律,不是吗?实际写词,根本不是那回事。增减字也无可厚非,难道 就因此把李之仪、李清照等拉出去毙了?让不懂词的人瞎出口,黑的真变成白的 了。创作是创作,并不等于他就真懂词,这是两码事。 “填词”这个提法确实不妥,应该废除。除非脑子有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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