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法律谈判作业
2018-01-29 | 阅:  转:  |  分享 
  
法律谈判释义

1、?何为谈判

?“谈判:为就某些事项达成一致而与他人协商;为达成和解或妥协而讨论问题。”??《牛津简明词典》(Shorter?Oxford?Dictionary),1977年2、法律谈判

(1)法律谈判就是一个将法律培训、法律技能和人际交往的能力融合在一起并最终达到预期目的的一个过程。

(2)用证据来谈,用法律来判。

3、谈判的重要性

谈判是影响律师生涯成功与否的关键。谈判是解决冲突和争端的最常用方法。维持商业秩序的唯一有效的途径。

超过95%的民事纠纷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而不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在诉诸法院的纠纷中,也有大部分是通过谈判协商解决的。

4、法律谈判的利与弊????一般来说,通过谈判达成和解可以为涉及的当事方提供一定的潜在的好处。它可以避免审判带来的拖延、经济投入和不确定性。而且谈判减轻了出庭的压力,因此还有利于那些必须出庭的原告。?????然而,当委托人为寻求新的进展或法律的澄清,或感到个人受到公开侮辱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获得心理慰藉,或对其提起的诉讼完全就是毫无价值的无稽之诉时,则不适合谈判。同样的,当责任或损害不确定希望由法院来评判时,或对方不愿妥协或接受协商的解决方案时,均应通过诉讼来解决。???5、谈判的主要类型????一般分为三种,目标不同。可将它们分别称之为“竞争型”(competitive)、“合作型”(cooperative)和“问题解决型”(problemsolving)。每一种都对应着相应的策略。

这些策略不是仅适用于特定的情形,而是可以交替使用的。????(1)竞争型谈判???有时称为对抗型或零和型。法庭诉讼就属于这种类型的谈判,所谓“零和”(zerosum),就是指胜利一方所获得的正是失败一方所失去的;在该状态下,因为资源有限而且只能在两方之间分配,所以必然导致一输一赢。?????“双方对于同一稀缺资源的分配产生分歧,谈判者必须提出利益分割的解决方案。”??门克尔—梅多(MenkelMeadow),1984年?????所以,竞争中的谈判者不愿做出让步,因为失去地位、失去形象将会削减自身优势。他希望一开始就提出较高的要求,很少做出让步。????采用这种谈判方式一般会使用一些特定策略,比如从不提出初始报价,总是试图隐藏委托人的真实目的,总是最后提出报价,并且经常使用夸张、威胁、欺诈给对手制造紧张与压力。????不过,这些竞争型策略也有其局限。它们会将对手逼向防守,反而不利于出现新的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如果对方以不履行最终达成的决议或在以后的谈判中心怀愤恨作为回应的话,它还会给谈判者及其委托人带来更为严重的弊端。????(2)合作型谈判????合作型谈判一般会要求谈判者做出让步,信任对手并鼓励谈判者随后做出更多让步。谈判一方做出让步,其对手自然会以礼相待也做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妥协方案。????在这种类型的谈判中,主要应用的策略有:做出让步、共享信息以及行事公正合理。因此典型的合作型谈判者会解释其让步或建议的理由,并会试图调解双方的利益冲突;他的建议是根据双方均认同的标准提出来的,比如案件的是非曲直和双方的公平。?????但是合作型谈判也会遇到一些难题。当谈判双方的财富、地位不平等,或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达成互利时,则谈判很难进行。

(3)问题解决(或综合)型谈判????“……[这]是谈判的一种趋势,着重于发现针对双方潜在的利益和目标的解决方案。”门克尔—梅多,1984年

这不是寻求分配有限资源以让步为基础的模式,而是为扩大共同利益和拓展有限资源、使当事方问题解决的潜力最大化,以扩大其委托人的潜在的共同利益。??????发掘双方潜在的利益目标可以产生更多潜在的解决方案,因为双方的需求并不是绝对相斥的。

举例:商业领域:一方因为缺乏资金而希望迟延付款,而另一方因为税收原因正好希望接受分期付款。???6、谈判的有效性

决定谈判有效性的因素包括:??(1)委托人的经济收益;??(2)为委托人和/或被告获得和解所耗费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以及一般的心理折磨;??(3)谈判终结时尚未解决的争点的数量;??(4)协议潜在的稳定性;??(5)谈判终结时当事方之间的关系;??(6)谈判终结时谈判者之间的关系;??(7)当事方毕竟达成了需要通过诉讼或其他的争端解决方式解决的最终共识。????7、法律谈判的约束

(1)不能从事违法行为;

(2)遵守道德规范;

(3)避免牺牲自己的职业声誉;

(4)谈判结果要考虑委托人的交易效率,所做的一切需要取得客户的理解。

客户的理解是底线。

二、优势

双方各自具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而获胜的一方往往是在确定、估计和使用优势方面更为机敏、更为灵活的一方。???取得让对方让步和实现自己目标的关键就是优势。

一)如何计算优势?

替代方案越多,优势就越多。替代方案可分为三个类型:

1、失去机会替代方案;

2、“或者其他”替代方案;

3、诉讼替代方案。

二)四种提高谈判地位的工具:

1、不确定性:即利用未知的因素去影响对方的行动和决定。

对于未知的恐惧促使人们在生活中尽可能地寻找确定性,人们不喜欢潜在危险的将来。不确定性来自于司法系统。正是这种不确定性影响着谈判的核心力量,出于对不确定性的压力,促使人们愿意以一种他们认为合理的、值得的金钱方式来解决问题。

一旦你所不知道的变成了现实或被经历过,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恐惧和忧虑也就不复存在了,不确定性便丧失了它的威力。

因此,成功的第一步就是确保自己的立场是正确的并且不会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

只要不危及自身,在谈判中应该尽可能地利用不确定性。相反,你还应该通过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环境来扩大自己立场的正确性。

2、时间

关于谈判中时间的作用的最准确的但是也是最基本的论断:让步总是发生在最后期限。

律师应该懂得在什么时候提出要求、让步或采取特定的战略。有人为了节约时间在谈判开始就提出公平慷慨的要约,这种做法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成熟或错误的。

刺激对方采取措施的常用战术就是发出要离开谈判的威胁。

3、机会

机会使用的关键就是要确定那些你能提供的、能使结果产生更大相对价值的要点。机会最廉价的应用就是那些对你毫无意义,但是对对方很有价值,看起来是明显的让步。这个策略效用的程度取决于你能否成功地赋予机会价值。

因此,为使机会的优势最大化,不要随意放弃得不到回报的任何东西,不管它是多么的不重要,因为对对手而言它们没准是无价之宝。

4、制裁

制裁最常见的例子就是威胁。运用它首先要选择一项对对方有效的能触动对方的制裁;其次,一定要传达制裁;最后,必须准备去实施或者在如果对方认为这是吓唬的时候要承担后果。

注意:当使用这个优势时,真实性绝对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实现委托人的目标,很多的谈判都需要对这四种工具组合使用。

?

三、个人谈判的模式

人的性格特征决定最终的胜败与否。对谈判而言,性格的所有无形的方面之中,积极性和抱负心最为重要,而且是密切相关的。

一)积极性:无论遇到多少问题,多么困难,千万不要绝望。即便在产生分歧的情况下,谈判者应认识到这点并具有保持心态的内在力量。

二)抱负:一个人在谈判桌上获得成功的程度和抱负有直接关系。有研究显示,那些一开始就提出很高要求的人最后总是能够得到很高的结果。

三)自信和谈判风格:这是超越了谈判的一个性格的无形方面。每个人的自信程度不同,自信来自于战胜生活中众多挑战、难题和障碍的能力。每一次胜利,自信都会高涨,每一次失败,自信便会萎缩。

在谈判中,对优势的利用和压力的反应都将受到这个性格特征的影响。自信的谈判者会期望很高,冒更大的风险,不太容易妥协并且会占据更好的优势。

认识自己的弱点,逐渐克服羞怯,将会让你成为更强大的谈判者。

四、准备-----成功的要素

一)当面临谈判的时候,成功的谈判者往往只有一个选择,即去准备。

这是唯一能避免在谈判中因为环境、对方律师或两者兼有而被动的方法。如果你不花费必要的时间进行准备,通常则意味着你将在法庭或谈判桌上失败。

从长远角度看,准备将会有额外的收获。每次准备充分的谈判,会影响到日后的每一次谈判、每一份文件、每一个客户。

二)充分与委托人交流。

原因:获取信息、委托人自主决策、取得理解。

当你养成了相当的人际交往能力,它们会自动发挥作用,使你一生受益。

1、发挥第一印象的威力。

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将会使谈判处于一个良好的轨道并能一直保持。每一个律师、法官、客户都对一般的律师以及特定的你有预想的印象。你越能符合标准并能强调积极感觉,谈判的结果就越能令人满意。

一旦对方认定你是合格的、诚实的,他就会很自然地放松戒备,就会使工作关系更融洽更容易出成果。

你的言谈、举止和风度应该肯定一个事实:即你的客户选择你是正确的,他很乐意从你那里得到建议。

2、控制住最开始的会谈。

非律师一般认为律师是拥有超人智慧、常识和经验的权威人物。你如果不能控制会谈,会让你的委托人认为你软弱,没有决断力。

建议:你是代表别人的利益,因此你享有客观的优势。你不能表现得情绪化,而落入情感的陷井。

你永远不要相信别人说的表面上看起来是怎样的事情。对于给定的论断和主张,你有责任去对它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

3、有效交流。

在任何谈判中,表达问题和让人理解的能力有多强,问题就能被解决得有多好。

简单地说完要说的问题,然后就闭口不谈。做一个积极的聆听者。不要轻易打断谈话。发现委托人到底想从谈判中得到什么!

4、对委托人的目的进行分类:

(1)交易点(必须得到的使谈判有意义的要点)

(2)次要点(对实现目标很重要但对于委托人不是必需的要点)

(3)贸易点(谈判中的其他事项,对你没有影响,而对对方却是非常有价值的)。

提示真实目的:

1、如果谈判中一切可能如愿,你希望谈判的最终结果是什么?如果一切都对我们不利,你希望得到的最差结果是什么?

2、如果委托人的目标是不现实的,你应采取措施来降低他们的期望值,如果委托人期望过低,你可以向他摆明事实,告诉他不必如此。

三)准备谈判策略

你可能通过一些因素来确定战略,如你对手的谈判类型、案件的事实及相对优势等。

估计对方的交易点、次要点、贸易点。把双方的目标加以比较,然后决定战略。

※谈判前准备工作的最后一点就是意外计划,它将成为谈判的保险措施。这就是“离开战略”,即寻找到谈判的替代方法。找到这些方法后,按照它们的适用度进行排列。在谈判中一旦发现,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谈判已经超过了你可能接受的底线,已经损害到你的贸易点,且无法挽回,这时就该采用这些准备好的替代方法,然后离开这场谈判。

※谈判替代方法优点:这个过程将确保你永远不会在于己不利的环境中结束谈判。通过在一开始就确定你的目标和替代方法,你将来就不必在一个充满压力的情况下寻找替代方法。同样你还可以避免因为事先没有考虑而采取另外一个更不合理的替代方法的危险。你可能放心起码不会做成一笔坏的交易。最重要的是:当情况开始恶化,压力增加时,你已经提前作出了最重要的决定。



献花(0)
+1
(本文系Grace爱苹果...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