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 那么,以蓝牙或者耳机接听电话,或者利用车载设施通话,是否属于被处罚及记分范围呢? 交警部门表示,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对驾驶人使用无需手持的车载电话、手机耳机或者免提功能进行通话且不影响安全的,不认定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世界名车 震撼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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