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期盼已久的除夕之夜马上就要到了,迎接我们的2018年又有哪些带薪休假的假期呢?怀孕、结婚、老员工等等的伙伴都往这里看,明年又是一个假期多多的好年头,快看看这些拿着工资的假都怎么放吧~一、年休假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1≤年限<10)休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年限<20)休10天; 已满20年的(20≤年限)休15天。
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也就是说劳动者虽然没有主动申请休假,也并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休假权利,用人单位还是要主动给予劳动者年休假。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时,用人单位要保留由员工出具自愿不休年休假的证明。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职工同意也可以不安排休假,或少于应休假天数。但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法定节假日,这个大家可能都知道简单说一下。元旦,放假一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
三、婚假职工本人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再婚者如初婚者一样,均享有婚假待遇; 婚假中还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四、产假
产假共98天;难产的10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9省份在修订计生条例时,也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修订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0省(区、市)修改了产假时间,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性的产假时长。 黑龙江、甘肃产假总天数为180天。北京、天津等产假为98天+30天,即128天。吉林省享受98+60天奖励假,即158天。 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178+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 此外,一些地方对产假的规定相对弹性灵活。北京、吉林、重庆三地均规定,经女职工单位同意,女性可以延长假期。 五、探亲假探亲假并非法定节假日,1981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享受探亲待遇的劳动者条件和探亲假期的具体期限、探亲假期内待遇。探亲假不是法定假日,就不过多说啦! 六、丧假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丧假中的亲属包含父母、配偶和子女,并不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职工死亡的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对非国有企业职工的丧假,目前国家尚未有规定,有的地方性法规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按照当地的具体情况考量。 小编小禾就为您全解到这里,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一定要遵守,这样才能免于受到败诉和赔偿的法律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