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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摆渡人》

 细雨青衫 2018-02-02


小说《摆渡人》长期处在畅销榜上,这是我读它的原因。


我过去从来不去畅销书榜上找书看,正如我也从来不听流行歌曲。大众的审美是滞后的,这一点我们不得不承认。好的艺术作品总是先被小圈子认可,然后是漫长的等待,等大众的欣赏水平提升后再来接受他们。


我的这个想法因为《三体》动摇过,《三体》是畅销书同时还是好书,这让我误以为畅销书也有了很高的水准。但是我读了《摆渡人》后重新坚定了不看所谓“畅销书”的立场。


评价一个事物“好”或者“不好”,这是客观式的表述。人是主观的,说的话很难客观,所以我尽量少地这样说话。但我负责人地说,《摆渡人》这本小说简直糟透了。


下文有严重剧透,没读过这本书并且忌讳剧透的人可以绕行。


《摆渡人》的设定是这样的:人死之后,灵魂会从生命的世界进入荒原,灵魂要穿过荒原到达目的地。荒原充满了危险,有无数贪婪、凶残的恶魔等待着猎杀路过的灵魂。每个灵魂都有一位摆渡人,摆渡人是他们的守护者,负责安全护送灵魂到达目的地。荒原上每隔一段路会有一个安全屋,恶魔无法进入安全屋。恶魔在白天活动受限,在夜晚很肆虐,所以,灵魂需要在白天赶路,在黄昏到达安全屋,不然便会有危险。在荒原上经过一个又一个安全屋后,会来到一片大湖,渡过去再走不远就是终点。


小说的设定是非常重要的,整体设定是故事发生的框架,细节设定仿佛螺丝钉,他们既撑起整个故事,又保证故事的运转推进。


一本成功的小说,成功的因素多方多面,比如核心思想、文笔、矛盾设置,还有设定等等。设定的成功是其中比较讨巧的。新颖的设定可以立马抓住人的眼球,比如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杂货店的信箱可以穿越时间,整篇小说也以此为框架展开叙述。


《摆渡人》的设定新颖吗?还算新颖吧。那么接下来的问题,这样的设定对整个小说起了什么作用?或者说它帮助作者表达了什么思想?


《摆渡人》的故事是这样的:女主角迪伦是位15岁的学生,父母离异,她跟着母亲长大。她和母亲、同学、老师关系都不怎么样。然后有一天,她联系上了从没见过面的父亲,相约见面。她怀着复杂的心情登上了开往父亲所在城市的列车,却不幸死于事故。她在和她的摆渡人崔斯坦穿越荒原的过程中相爱了,但她到达终点后,又不得不与崔斯汀分别。她在终点从别的灵魂那里获悉,灵魂还可以穿回荒原,甚至可以回到生命的世界,找到遗体就能复活。她回了荒原,找到了崔斯坦,把崔斯坦带到了人的世界,全文完。


我觉得我这一段概况比原著好得多,至少脉络清晰,让读者知道作者说了什么。我在读原著的时候,脑子里一直是一个声音:这小说到底要说什么?


开头到进入荒原这一段还比较正常,进入荒原之后,我开始期待,期待作者讲述点什么东西。结果,迪伦和崔斯汀只是不停地走路、爬山,和恶魔抢时间,莫名其妙的相爱,从一个安全屋到另一个安全屋。可以这么说,三分之一处之后的内容,每一个字对我来说都是煎熬,我之所以熬着往下读,是因为我觉得一部畅销书,不至于如此平庸,结局或许会峰回路转。


出了隧道口大概走了十米,他们转了方向,开始步履蹒跚地攀上陡峭的路堤。就在此时,迪伦看到了他。

他坐在隧道出口的左侧,手放在膝盖上,注视着她。在这个距离望过去,只能辨认出他是个男孩,大概十几岁的样子。山风吹乱了他浅茶色的头发,拍打着他的脸。

“崔斯坦。”她低声说,轻松和喜悦一下子充盈在胸中。她看着他出现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如痴如醉。

他成功了。

这时,一个人走过来隔在了他们之间,是一个消防队员。迪伦静静地看着他俯下身子,给崔斯坦的肩上披上了一条毯子。那人在向他询问着什么,迪伦看到崔斯坦摇了摇头。接着他慢慢地、有点笨手笨脚地从草地上站了起来。对着消防队员讲完了最后一句话后,他开始朝她的方向缓缓走来。就要走到她跟前时,他冲她一笑。

“嗨。”他喃喃地说,伸出一只手轻柔地拍了拍迪伦身上的毯子。他的手指顺着她身体一侧慢慢划过,最后紧紧抓住了她的手。

“嗨。”她也轻声回了一句,嘴唇颤抖着露出了微笑,“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


这是结局:迪伦活过来了,崔斯坦也成功获得了生命。面对这样的结局,我心里还是那个疑惑:这他妈说了个啥?


我们回到上文那个问题:这样的设定对整个小说起了什么作用?或者说它帮助作者表达了什么思想?


设定是服务于小说主题的。通读完小说后,我竟然不知道这个小说的主题是什么。要解答这个问题,先得弄明白小说的主题,弄明白作者想通过这个故事表达啥。但是现在出现了困难,通读完小说后,我感受不到小说鲜明的主题。我试图反其道而行之,先假定作者的设定发挥了作用,然后反推作者要表达的主题。


我的结论是,作者只是单纯想写言情小说。


读者朋友们为这本书强加了很多意义,比如迪伦的“找到自我”,崔斯坦“因为爱获得人性和生命”等等。如果是这样,那么作者的文意实在是很单薄。我上文概括出的设定没有完全发挥出它的能量。通俗说,就是作者用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也完全能把这些表达清楚,没有必要这么编。


作者想写言情小说,想写一个设定奇异、震撼人心的不一般的言情小说,这样比较能说得通。


迪伦为了爱情,冒着魂飞魄散的风险又回到了荒原。崔斯坦为了爱情,甘愿冒险进人类的世界,并且成功了。多么感天动地。


人死后,灵魂为什么非要穿越荒原?荒原上为什么有恶魔?荒原上为什么碰巧又有安全屋?到达终点前,为什么碰巧有个莫名其妙的湖?


因为作者要给男女主安排一段旅途,作者要让女主害怕,并依赖男主,让男主奋勇救她,作者要给男女主留晚上交心的私密环境,作者要让女主落水,男主救她,让两人冲破最后的犹豫不决。


其他所有的解释都没这个解释合理。所以我确认这是一本言情小说,感受到其他意义的读者只是看到了自己脑海里的哈姆雷特。


那么,故事能顺下来,设定也有作用,这至少应该是一本及格的小说吧,它究竟哪里糟透了?


迪伦和母亲、同学、老师,关系都不好,只有一个知心朋友凯蒂,她显然有性格缺陷。崔斯坦的真实年龄没有透露,他不是人类,没有人类的感情,而且已经渡过上万人,他见过的灵魂比我们一辈子认识的人都多。这是原文中的设定。这样两个“人”可能相爱吗?


一般的认知告诉我们,没有可能。但是原作中,他们相爱了,不可能变成了现实。那么,作品就要告诉我们,不可能是如何变成现实的。他是如何爱上了她,她又是如何爱上了他。既然这是言情小说,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小说在这个问题的描述上非常无力。他们的爱情来得莫名其妙。这一点没处理好,整个故事就全塌了。


故事塌了,之前那些设定不见精妙,反而可笑。


其实有一部著名电影,有相似的设定。《天使之城》,尼古拉斯·凯奇和梅格·瑞恩主演。


凯奇饰演天使,接引死者的灵魂。瑞恩饰演一位外科大夫,挽救生者的生命。他们在手术室相遇,他盯着她拼命的眼神,他听着她痛苦的啜泣,他falls in love.


没有不必要的设定,一开始他就爱上了她,而且他注定会爱上她。不像《摆渡人》,我通过推理才知道这真的是写爱情。我现在仍然不敢相信它讲述的是爱情。


当小说无法解释为什么爱的时候,爱情小说就成了玛丽苏小说。


我不认同文学血统论。但我不想读“鞋和裤腿都是淤泥”“全身都是恶臭,在帅哥面前很尴尬”“讨厌爬山,脚都磨破了,想让帅哥背”“帅哥为了你和恶魔搏斗,浑身是伤”“永远见不到帅哥啦,放声大哭,胃里一阵痉挛,翻江倒海”这些几乎全是内心戏的文字。


言情小说里,我只是单纯想知道一个故事,故事里有爱、为什么爱、如何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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