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建议

 约定z21q3a6uaw 2018-02-03

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升城乡品质行动和大整治、大拆违、大淘汰工作部署,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部门加强协同,上下联动,迅速推进工作开展。做到方案系统化,各专项行动方案再细化、再深化,“两路两侧”整治、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专项工作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做到任务项目化,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将排查确定的整治点、环境整治工程以项目化形式制定任务书,点位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做到整治标准化,明确整治标准和范围,落实配套政策和服务,增加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到目前,整体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为巩固成果,高标准完成村庄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区政协社法委组织委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在分析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如下。

  一、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干部积极性不高,流露消极厌战情绪。一是认识偏差。部分街道(镇)、村干部没有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民生建设的大事来抓,工作缺乏热情和责任心。二是被动应付。政府推动就抓,上头不紧就不抓。部分街道(镇)村干部依赖思想严重,出现“等、靠、要”的现象,有的只在村口、公路沿线和公共场所进行卫生保洁,应付上级检查和考核验收。参与村庄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三是畏难情绪。“农村就是农村,怎能跟城市比”。农村垃圾地广面宽量大,涉及千家万户,组织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一些街道(镇)、村干部认为困难大,不可能搞好,也不能持之以恒,与其劳而无果无终,不如干脆推掉不干。大家缺乏抓此项工作的自信心,致使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2、村民卫生意识不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卫生观念淡薄。对垃圾影响健康、污染环境,威胁人类生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卫生整治显得麻木,配合保洁工作不尽人意。二是卫生习惯没有形成。自古以来,农村垃圾都是自生自灭,随处扔垃圾的,现在要集中收集处理,在短期内难以养成习惯。三是环境整治没有发挥主体作用。认为环境卫生整治是上级政府或个别领导搞的政绩工程,是政府的事,与自己不搭界。以致出现“上面热、下面冷”,“领导干部操心、村民不太关心”,“干部扫地,群众旁观”,“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地方的形象写照。

3、特色不够鲜明,整治标准同质化。一是整治标准同质化导致各村特色不鲜明,整治标准千篇一律,整治效果千村一貌,使得原有的农村特色风貌逐渐褪色,地方特色难以有效彰显;二是规划设计原创性、创新性不足,在村庄整治布局中,规划设计同本地实际特色结合不足,缺乏创新性,缺少长远谋划;三是布局不尽合理,整治效果难凸显,整治布局存在过于分散现象,将有限资金分散使用后,整治标准整体不高,整治措施往往着眼于当前,整治效果难以显现。

4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管理监督不能到位。一是长效制度不完善。垃圾乱倾倒、柴草乱堆乱放等脏乱差现象偶有发生。有时靠组织一两次突击整治,也是前面清理后面糟蹋,形成了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不良循环。二是监督管理欠有力。有的村庄虽然有卫生管理机制,但也只停留在墙上、纸上,流于形式,真正按制度管理村庄卫生的不多。三是激励机制不健全。卫生责任区包干不明确,缺少组织诸如“卫生文明示范户”等评比活动,有的虽有制度,但也难监管、难评比,最后只能是要么无法兑现、要么大家平等对待。

5、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后期管护缺乏。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为例:街道(镇)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建设滞后,设施建设不足。目前采取的“集中填埋”和“集中收集堆放”两种主要手段都较难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去向问题。采用集中处理办法,仅能解决城郊村,城中村和部分交通方便的平原村的垃圾填埋。一些较偏远乡村的垃圾受运输成本的限制,运到填埋场也不经济。有的偏远农村经费有限难以建造垃圾填埋场,收集的垃圾仅起到垃圾堆放场的作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垃圾的出处问题,垃圾终端处理问题不解决,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就不能真正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为例:一是技术不够成熟。传统的氧化塘等污水处理技术,虽然前期设备投入较小,但后期逐渐暴露出维护耗材耗力、处理效果不明显、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而新研发的技术综合运营成本较低,处理效果好,但设备投入较高,维护技术要求高,加上设备纳管系统不完善,使得设备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后期维护缺乏。多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好后即移交给街道或村集体运营管理,而不是交予专业公司运营管理。由于很多地下隐蔽工程,街道、村两级缺乏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营的专业人才,导致不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正常运转。有些主管存在堵塞破损现象,没有及时管护,导致项目投资浪费。

    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整体合力。农村环境整治已经到了与发展农村经济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好农村环境整治,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镇(街道)、村干部要把重视程度,真正体现在环境整治的工作力度上,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不仅要把环境作为“脸面工程”,更要看作是民生工程,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职责。一方面,要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将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镇(街道)、村班子的重要依据,从而有效调动和发挥镇(街道)、村干部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2、充分尊重民意,提高思想认识。一方面是广泛宣传。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文化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向村民普及良好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等有利于身体健康方面的科学知识,切实转变不良传统观念和不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拥护村庄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是尊重村民意愿确定整治方案。农民是村庄整治工程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村庄的整治与规划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需求,使整治规划成为广大村民的共同认识和愿望。村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因此广大村民也是村庄整治工作的主体。对此,一定要毫不动摇地依靠广大村民来开展村庄整治工作。

3.科学规划布局,强化特色培植。在制定统一的原则性的大标准的前提下,要根据各村自然特性和发展水平等制定细节性的特色标准,保留地方原始风貌,注重农村文化保护和历史传承,打造具有个性特质的乡村风貌,彰显青山绿地、碧水蓝天的乡村韵味。将村庄整治与特色村庄建设相统一。在推进拆村建居的过程中要更加注意环境的保护,要对有文物价值的古村落以及历史文化特色村镇给与保护,避免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破坏。要从历史的高度,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来对待和规范村庄整治工作中的拆、建、管。在具体的村庄整治中,需紧密结合各村的自然环境、文化传统、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借山取水,弘扬传统,体现清远山水,田园风光特色,体现古村落、特色民居的文化特征,体现现代化文明的发展需要。

4、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落实制度与完善管理相结合、定期检查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逐步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引到规范、长效管理的轨道上来。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村民自治、镇(街道)督查、区级监管”的农村环境保护体系,调动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明确管理主体。鼓励和引导村民开展环境保护自治,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基层农村环境保护协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二要建立队伍,明确人员配备。各村(社区)将环境整治工作合理分工、分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日常整治有序开展;三是督查考核。要实行逐级考核目标管理机制,将村庄环境长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制定科学的考核细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督查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不合格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实效,使村庄整治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5、加强统筹安排,完善基础设施。

  就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一是要制定规划、分段推广。要对全区农村环境卫生进行专项规划,加快村、街道(镇)环卫设施配套,逐步配齐村庄垃圾收集员,设置垃圾收集点,配置街道(镇)垃圾中转站,购置垃圾转运车辆。二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体系建设。构建区、街道(镇)、村三级联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农村保洁员队伍。三是针对各村不同的地域环境,采取不同的存放办法,加快垃圾房、垃圾箱等垃圾存放硬件设施建设,依据街道(镇)人口密度和运输半径,加快建设街道(镇)垃圾填埋场、中转站,提高垃圾处理率。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委托第三方建设管理。由区农水局牵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建设管理。二是加强联合监管。明确区、街道(镇)村三级对农污项目的运行管护责任,区、街道(镇)要落实专项资金,确保正常运行维护。出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人员的培训。三是接入市政大管网。疏通辖区地下截污管网,将各行政村处理过的污水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利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长久之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