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命里有是終究有,命里沒得莫強求!一女士來問婚姻求測: 坤:甲子,己巳,戊申,癸亥。三歲上運,行戊辰,丁卯,丙寅,乙丑,,,現34歲,行乙丑大運丁酉流年,,, 看了八字与大運流年之動向,直接了當地對她説:“你這婚姻亂套了,一六,一七准有离婚之事,是因為从一五年你心里就開了小差,有一个比你老公漂亮點的男人走進了你的心里,現在你們已經居在一起了,但我要説的是,管不長久,過不了二O二一年,還是要分道揚鑣,各奔東西,這个人只是在人生中陪你走過這短短的一段行程而已,你自己説是不是你已經离了婚,,,,?” 女人表示所説情况屬實! 解:本人戊土生巳月旺,以年干“甲”木七殺為夫,必竟与戊土陰陽不調,本該以“乙”木為正夫,命里沒有。但甲木与月干己土相合,也意謂著自己的丈夫易被其它女人所奪。行運致“乙未”年,流年“乙”木正官出現,有其它男人來親近,“丙申”年,大運丙寅,大運,流年,与命局成了四馬四冲三刑,陣局一遍渾亂,丁酉年,大運,流年,命局見“酉”為犯“暗金煞”,流年相破,婚姻告破。但這入乙丑大運,“乙”木正官借勢而入!本人認為:“乙”木必競是運中路過之木,乙未年進,辛丑年必出,因為“丑”中暗藏“傷官”制乙木,在二O二一“辛丑”年,辛金傷官透出,乙未概无立足之地。當然那是后事,,,僅為本人愚論!還望大師們斧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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