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起我便来往两岸之间,并于2008年至2012年在天津的一家日本企业任职,接触不少简化的汉字,为了在业务上能与厂内的员工对接,便开始阅读及使用简体字的计算机系统,之后,由于判读金石文字的字义,发现了简体字的创制进程,是其来有自的,虽然进程中有令人扼腕或赞誉,但是不难发现,其实简体字与隶变、民间俗成、草书是有一定的关联性的。 如今中国的崛起,中国的入联,在世界上的官方中文,已经是以简体中文为主,更多的国外人士争相学习中文,而且蔚为时尚,鉴于两岸青年的交往日益热络,在网络上收集一些简繁体字的相关数据,掺加个人整理金石文字的档案,稍稍编撰以下,供参考。 古今字 / 异体字 / 生僻字 / 繁简字 汉字起源甲骨文,是我们中华民族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从甲骨文、金文、大篆到小篆、隶书…字体以符号、线条为主的逐步变化、演进,固定而为单一字形。 当今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系统之一;其中古埃及的圣书字、两河流域(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已经失传,汉字仍在使用;而且汉字是目前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文字。同时,汉字又可称为是美学的对象,在数千年的文化发展中相继创造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等多种字体,发展出书法艺术、篆刻艺术、解字游戏…,促进了中华书画艺术美学的层面,使人们获得极大的感官和精神飨宴,因此汉字在全人类的心目中留下了传统及现代美学形象。 东汉(25年—220年)许慎,在公元二世纪编撰了,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字典《说文解字》;依据《说文·序》,正文收字9353个,加上重文1163个,计10516个;(一般认为,重文就是异体字;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对重文的解释是:<书>异体字。《辞源〈修订本〉》解作:凡字音义俱同,而形体不同者,古谓之重文。)南朝梁顾野王在公元六世纪编撰的《玉篇》,收字16917个; 宋真宗时陈彭年等人编撰的《广韵》,收字26194个;明神宗时梅膺祚编撰的《字汇》,收字33179个;清康熙年间张玉书、陈廷敬等人编撰的《康熙字典》,共收字47035个;二十世纪初,许元诰等编篡的《中华大字典》,收字48000多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台湾省林尹等编篡的《中文大字典》,收字49888个;到二十世纪末,由徐中舒主编的《汉语大字典》共计收列单字56000个左右,冷玉龙等编着的《中华字海》收字85000多个。据抽样调查,各个时代一般使用的汉字也就在5000~6000个左右。 上述后代编撰的“字书“收字,多于前代的情况,其原因有二: 在这众多的汉字之间,如果不弄清它们之间所形成各种关系,将会造成我们阅读古代典籍的困难,甚至导致误解。这些有关联的汉字,其间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一)古今字; 二)异体字; 三)生僻字; 四)繁简字。 什么是“古今字”? 简单地讲,古、今字就是汉字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古、今用字不同的现象。年代早的,称之为「古字」;年代晚的,称之为「今字」。古与今是相对而言的;段玉裁说: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依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段玉裁,清代文字训诂学家,江苏金坛人;长于文字、音韵、训诂之学,也精于校勘,于诸家小学的是非,都能鉴别选析。著述有《说文解字注》《六书音均表》《古文尚书撰异》《毛诗故训传定本》《经韵楼集》等。) 举例来说,东汉的《说文》和南朝的《玉篇》中都没有「债」字,这或许表明南朝时代还没有产生「债」的这个字,但是「债务」观念肯定早就存在的,那么是用什么字来记录的呢?从文献来看,是用「责」这个字,例如:《战国策·齐策四》后孟尝君出记,闻门下诸客: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乎?(后来,孟尝君拿出账簿,问门下的食客:谁熟悉会计,能为我到薛邑去收债吗?)
「责」,会意兼形声;甲骨文从贝、从朿(用尖木刺物,同刺),用尖木刺取贝中肉食之;本义为索取财物。《说文.贝部》责,求也。隶变后楷书写作「责」。 到了宋代,为了区别责任与债务关系,加旁「亻」,成为「债」字,徐铉校定《说文》时,在新附字中收了「债」字,这表明宋代应该已产生了「债」字,表达「债务」意义。 ***徐铉(916年—991年)南唐,北宋初年文学家、书法家。字鼎臣,广陵(今江苏扬州)人。与弟徐锴俱精通文字学,号“大小徐”。曾与句中正等共同校订《说文解字》,增补19字入正文,又补402字附于正文后。 所以「责」字使用在先,是“古字”,「债」字使用在后,是“今字”,责债二字一先、一后,就形成古今字的关系。会出现古今字,主要就是因为“古字”的兼意过多、说明不清,就为该“古字”的某个义项,另造新字,成为“今字”。 更多举例如下:
「辟」(屖)会意字,甲骨文从卩(跪人)、从辛(刑刀)对人施加刑罚之意;或加块状物,表示切割下的部分,应指古代凌迟酷刑。所以「辟」字的本义是:法也。 于是:
「避」,形声兼会意,本义:躲避;甲骨文的避字,左边「彳」表示行走,中间「人」,右边「辛」表示刑具,合起来便是罪犯逃跑,以躲避刑罚。 2) 表示「开闢」之义,造「闢」字。 《孟子·梁惠王》: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
「闢」,会意字;金文从门,从;双手开门之意。本义:开启、打开。引申为开拓意。 3) 表示「邪僻」之义,造「僻」字。
4) 表示「便嬖」之义,造「嬖」字。(便嬖:能说会道,善于迎合的宠臣、亲信。)
5) 表示「譬如」之义,造「譬」字。
由上而知,「辟」字分别与「避」、「闢」、「僻」、「嬖」、「譬」形成古今字的关系。 「今字」产生后,原「古字」并不消失,因为「今字」只是分担了该「古字」多种义项中的一项,原「古字」的其他义项,并不能用这个「今字」来表示,所以,「今字」产生后,并不能完全替代原来的「古字」。 以「舍」为例如下:
然「舍」既承担了「捨」的「捨弃」之义,可用古字「捨」,也可以用今字「舍」。但是「舍」的房舍之义,却不能用「捨」来替代,只能用「舍」字,不能用「捨」字。
所以「捨」是“后起字”,但说「舍」是“本字”,则容易产生误解,因为“本字”是相对于“借字”及“今字”而言,就称“古字”,而不称“本字”。又如「系」与「繫」、「云」与「雲」都是相同的道理。 要理解“古今字”,有两个要点: 大多数的古今字的字形都有相互关联,今字大多是在古字,加上形、符分化出来的, 如: 辟 / 譬(打比方,与言语有关,故加“言”旁)。(如上述) 孰 / 熟(孰的本义就是成熟,但是被借用记录疑问代词,加“火”作“熟”,表成熟之义)。
「孰」,会意。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人向宗庙敬献祭品;金文另加一女,表示有善于烹饪的女人,小篆又将女改为羊,表示敬献肥羊。所以「孰」字的本义为食物烹煮熟,是「熟」的本字。 《说文》:孰,食饪也。段玉裁注:后人乃分别熟为生熟、孰为谁孰矣。 《字汇·子部》:孰,古惟孰字,后人以此字为谁孰字,而于生孰字下加火以别之。 再如: 息——熄。要——腰。昏——婚。知——智。取——娶。 反——返。新——薪。禽——擒。其——箕。田——畋。(畋:打猎,古同「佃」,耕种。) 有时是将“古字”的形、符改换为与该意涵有关的形符,
「说」,会意,从言从兑;原本作「兑」字,通「悦」,表示喜悦之意;之后「兑」成为偏旁,便加义符“言“为「说」,表示在言辞上的喜悦,为了更确切表达心喜,加“忄(心)“为「悦」,以区分言辞与心喜的差别。《说文》:说,说释也。段玉裁注:说释,卽悦释。(悦字不见于《说文》) 《古文字诂林》:【石刻篆文编】(敚)魏三体石经:论语,学而不亦说乎,借敚为说,说即悦字,古用说,今用悦。
「悦」,形声。从心,说省声。本作「说」。本义:高兴,愉快。《说文系传统论》悦,犹说也,拭也,解脱也。若人心有郁结能解,释之也。 再如: 赴——讣。错——措。创——疮。任——妊。
「赴」,形声,从走、卜声;本义为趋走、前往;《说文》赴,趋也。后制专字讣。 1)急速意。《史记·滑稽列传》欲赴佗国奔亡,痛吾两主使不通。 2)报丧。《礼记·少仪》毋拔来,毋报往。(拔、报,急速意。拔来报往形容跑来跑去,往来频繁。) 所以“今字”因为代表了“古字”的某一个义项,用了“今字”的地方,一般不会被误解。然已经有了“今字”,为何该今之古书中,还会出现用“古字”的情况呢!此时不能说这个古字通今字,依时而异用,因为古人原就是用这个字,这与所谓“本字“不用,而临时写个同音字的“通假”是有区别的。如: 1)承担的是“古字”的本义, 如:孰——熟。新——薪。其——箕。 2)承担的是“古字”的假借义,如:舍——捨。辟——避。禽——擒。 3)承担的是“古字”的引申义。如:昏——婚。知——智。取——娶。
「昏」,会意字,初文从日、从氏(氏与氐本为一字);氏、氐有落下的意思,日落就是昏。《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昏字本义就是日落。 「婚」,形声兼会意;最初原本作「昏」,篆文另加义符「女」,是「昏」字的加旁分化字,故从女、昏声。《说文·女部》: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
故婚字写作(像一个人侧耳细听的形状),
什么是异体字? 所谓“异体字”就是一个「字」的正体之外的写法,字音和字义相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组字;又称“又体“、“或体“、说文解字中称为“重文“(不等于繁体字)。 《汉书·律历志》:「壄」人举「凷」以与之。 《国语·晋语》:「野」人举「块」以与之。
(壄:yě,ㄧㄝˇ,同「野」) 块 -- 凷
(凷,拼kuài,注ㄎㄨㄞˋ,同「块」) 为什么会产生异体字?有造字、写字二个方面的原因。 造字方面的原因: 1、 因表意或形声的造字方法不同。如:泪——涙。羶——䍹。
「泪」字从目、从水,表示眼泪之意(会意);眼泪在汉代之前叫涕,《说文·水部》涕,目液也,从水、弟声;由于「涕」字又引申为其他的意思,便又另造「涙」字(形声);《字汇·水部》泪与泪同,目液也。 2、 同为表意,但构件不同。如:尟——尠。羴——䍹。
「尟」(拼xiǎn,注ㄒㄧㄢˇ),《说文》:尟,是少也。段玉裁注《易·系辞》:故君子之道鲜矣。郑本作尟。云:少也。又,尟不及矣。本亦作「鲜」。又《释诂》:鲜,善也。本或作尠;尠者,尟之俗。 3、 同为形声,因形符不同。如:遍——徧。跡——迹。
「跡」,《正韵》音积。与迹同。释名:迹,积也。积累而前也。《说文》:迹,步处也。秦简中「朿」形像「亦」字,小篆从亦声,即是「朿」的讹变,汉代以后基本以「亦」为声符的写法。(足、辵为义近形符,古文中常通,现简化为「迹」;迹的本义为脚印。) 4、 同为形声,因声符不同。如:猿——猨。量——粮。时——峕。
「峕」甲骨文、金文皆从日、从之(前往),会日月运行以成四时之意,「之」表声。石鼓文改从「寺」,变成左右结构;《说文》:时,四时也。隶变写成「時」(日表义、寺表声),简化为「时」。 写字方面的原因: 1、 构件相同,偏旁位置不同,而产生异体。如:峰——峯。略——畧。惭——慙。
「峯」,形声字,丛山、夆声。楷书字形,形旁或移于左侧、声旁或省作丰。本义是山的顶端。但是,构件相同而偏旁位置不同的字,并非都是该字之异体,有时是不同的字, 2、因隶变,而产生异体。如:萅——春。并——竝。虚——虗。侯——矦。
萅(旾),甲骨文由两个草形、日、屯构成;意思指太阳使草发芽成长,产生春天的含义。 同「春」。《集韵·谆韵》:萅,古作旾,隶作春。 3、字形的省略,而形成异体。如:法——灋。虽——雖。声——聲。集——雧。
法,原作灋,金文及籀、篆皆由水、去、廌构成;据《说文》传说有一种“獬廌”神兽,形似山牛,只有一角,能判别谁“不直”并触去(抛弃);所以引申为执法要平,故从水。法的本义为刑法,亦泛指法律及各种规章。《易·噬嗑》:先王以明罚束敕法。 异体字可能是同时产生的,也可能是先、后产生的。那么,它与“古今字”如何区分呢?其差别,主要表现在意义上:古今字之间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多数情况下,“古字”可以替换“今字”,而“今字”不可任意替换“古字”;异体字之间的意义完全相同,可以任意替换,不受条件限制。 从二者的性质看,古今字是由于“古字”负担过重,“今字”产生减轻“古字”负担,但又不能完全替代“古字”,因此古、今字会共存下去。异体字是由于造字和书写的方式不同造成,因而给汉字使用上带来混乱及困难,所以大部分的异体字在年代使用中不断被淘汰,或不使用了。 从二者的字形看,古今字的“今字”大多是在“古字”上增加偏旁(偶尔也有改换偏旁的)而形成,古、今字字形有比较明显的关联;而异体字之间的情况就比较复杂。 【附注】(不在本文论述) 1)1984年3月(民国73年)中华民国教育部,之修订版《异体字表》正式五版,所收异体字编录,计收70833字。 2)195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通知,并从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从实施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的异体字。 3)翻印古书须用原文、原字的: 3-1港澳台要使用异体字可作例外。 3-2一般图书已经制成版的或全册中,分册尚未出完的可不再修改,等重排再版时改正。 3-3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用的打字机字盘中的异体字应当逐步改正。 3-4商店原有牌号不受限制。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中,有用作姓氏的,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原字,不加变更,但只限于作为姓用。 何什么是生僻字? 生僻字又称冷僻字,指不常见或人们不熟悉的汉字。自从有汉字以来,汉字也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最早的文字是商代的甲骨文,约为3500至4500字,因为其中有些符号,现在也不能确定是不是文字,或者那个时代的文字(生僻字),以至于现代在甲骨文总字数的统计出现了麻烦。 生僻字没有一个标准,不能拿字典框定。因为字典里也有很多大学中文专业毕业也不认识的字,更有计算机里拼不出来的“麻烦”,因为汉字数量太大。跟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字一样,字典里的字词,绝大部分都是不常用的。以目前公认的《汉语大字典》为样本,它共收单字5万多个字;但是实际通用的汉字并不很多。据统计,3500个常用字就覆盖了现代出版物用字的99.5%。十三经《易经》、《尚书》、《左传》、《公羊传》、《论语》、《孟子》…等13 部典籍,全部字数为589,283个字,其中不相同的单字数为6544个字。
什么是繁、简字? 刚开始时,文字的简化,是由民间自发的。繁、简体字之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就是一字之异体。都是繁、简不同的写法,“繁”和“简”是相对而言的。简单地讲,同一个单音词,有几种写法,笔划较多的,可以称之为“繁体”;笔划较少的,则可以称之为“简体”。如果只有一种写法,当然也就无所谓“繁简”了。 但是这就很容易造成文字秩序的混乱,所以,历代的朝政多数都很重视文字的统一工作。例如,周宣王时代的太史籀作的《史籀篇》就是一种文字规范表;战国时代,各国间文字各异,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便成功地进行了“书同文”的工作。 不过,旧时代统治阶级对文字的态度,一般比较保守,对来自民间的简体字,通常采取排斥的态度。那些来自民间的简体字,大多被视为“变体”、“俗体”,排除在正规字书之外,只收所谓“正体”;可是,这些简体字依旧在民间流传着。 繁体字与简体字之间的差异,最主要在于字形笔划的多少不同;但是,简体字并不是在繁体字的系统之外,再另造一套文字系统,而是将旣有文字中笔划较多的字简化,把简化后笔划较少的字,规定为“通用字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后,非常重视文字改革工作,对现行汉字进行了简化字形、精简异体字的大规模整理工作,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编印《简化字总表》等,逐步施行至今。 简体字主要有三种来源: 一、来源于异体字: 1、截取笔划多的字。如:虽——雖。声——聲。条——條。 2、省去笔划多的字的构件。如:独——獨。标——標。奋——奮。爱——愛。 3、草书楷化。如:东——東。当——當。为——為。学——學。 4、用符号替代繁体字的构件。如:难——難。观——觀。戏——戲。邓——鄧。 5、以形声取代读音相同、相近的声旁。如:拥——擁。灯——燈。种——種。胆——膽。 6、另造笔划少的新字替代。如:尘——塵。帘——簾。护——護。忧——憂。 7、用笔划较少的同音字,替代笔划较多的字。(这些通用字各自的意义并不一样,只是因为语音相同或相近,借用笔划少的字替代笔划多的字。) 如:谷——榖。姜——薑。叶——葉。斗——鬥。 ***以同音字替代的简化字,它除了表示此种意义外,还有其他意义,所谓“简体字”与“繁体字”在意义上并不完全相等。实际上,在减少字的笔划的同时,往往使得这个字的义项增多了。 三、来源于古今字 8、恢复笔划少的“古字”。因为“今字”大多是在“古字”上增加形符而产生的,笔划多了,就被视为“繁体”;而“古字”笔划相对少些,就被视为“简体”。 如:舍——捨——舍。辟——闢——辟。布——佈——布。胡——鬍——胡。 ***有些本来不同的字简化、合并以后,它本来所代表的意义,反而不被一般人所了解。如果用简化字所代表的常用意义,去解读古书,往往会发生误解。 如:「後」和「后」原本是不同意义的两个字,就因为二字音同,简化合并为「后」使用。我们今天看到「後」字,首先想到的是「先后」之义,但是如果用「先后」之义,去理解古书中的「后」字,那就大错特错了。仅仅掌握简体字,而不认识繁体字,不了解繁体字与简体字之间的关系,那是难以正确理解古代汉语及中华文字的优美。 汉字的简化 中国历史上,从上古到西汉,官方的规范字体与现代的繁体字字体有显著差异。直到秦朝出现东汉盛行的隶书,才与现代繁体字字体较为接近。历代朝廷都会通过编写“字书”颁定规范汉字,但秦后历朝所用之玉玺及各级官印,仍使用篆书。 繁体字即小篆演变为隶书(之后又出现楷书、行书、草书等书法)后,产生的中文书写体系,目前已有二千年以上的历史,直到20世纪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书写标准。 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但汉字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由繁复趋于简约并非一定的趋势;篆书就不是甲骨文的简化,楷书也不是隶书的简化,为了使文字更为明确地记录语言,人们就使用更多的字形,来分担文字的记录职能,从而产生了大量分化字。 楷书的减笔字在南北朝时期(4~6世纪)已经出现,例如现存的元代刻本《水浒传》中,就已经出现了俗字(简化)「刘」。到唐宋以后逐渐加多,大体都是一些常用而笔划又比较多的字,这些字大部分是受草书、行书的影响而简化的。中国近代成规模的汉字简化运动,最早在太平天国,简化主要源于历朝、历代的古字、俗体字、异体字、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 另外,有一类简体字是用两三笔简单的符号代替复杂的部分。例如:树、戏、难、欢、对、覌、刘、齐、乔、风、区、应、兴、敛、释、罗、岁;这些都是民间流行已久的俗体字。 近代的汉字简化倡议,可以追溯: 1)1909年(清宣统元年)《教育杂志》创刊;陆费逵在创刊号上发表《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文章: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他笔划多的字也简化。这将让我馆成为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的倡导者。(陆费逵是《教育杂志》的第一任主编,他热心于学制改革,办刊方针立足于「研究教育,改良学务」,宣传教育救国论。) 2)1920年2月,钱玄同在《新青年》上发表《减少汉字笔划的提议》。 3)1922年5月,钱玄同等人又提出八种汉字简化原则。 4)1935年8月,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但因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反对而搁置。 5)1936年2月,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通令《第一批简体字表》暂缓推行。 6)1956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中国开始全面推行简化汉字,但繁体字在教学、研究、出版、文化、商业等领域及一定的人群中还有学习使用需求,在古代历史文化研究、书法艺术创作等领域具有独特价值,在港、澳、台和海外华人小区也仍为主体用字。 7)200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同时也明确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范围: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使用繁体字的地区,主要是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标准为《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罕用字体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则以《常用字字形表》为准。 8)2013年6月5日中国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含附表《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以规范字表为准。 ***当今流行的简化汉字(简体字),基本上以此为基础。(当时认可简化字共有2235个。) 目前仍然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有: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汉字文化圈诸国:新加坡以及马来西亚等海外华人小区(多为繁、简体并存)。中国内陆在文物古迹、姓氏异体字、书法篆刻、手书题词、特殊需要等情况下,仍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繁体字,亦称繁体中文;19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批简体字表》称之为正体字,欧美各国称之为传统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是指:汉字简化运动之前的整个汉字(楷书、隶书)书写系统。 汉字简化原则 繁体字简化为简体字的原则是:“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遵照“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原则进行简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精简字数,废除同音同义不同形的异体字。1955年我国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废除了1055个异体字。二是减少笔划。1964年我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公布了《简化字总表》,共有简化字2238个,把平均每字16到19画的繁体字简化成平均每字8到11画的简化字。 现在使用的简化字是在前代已有的俗字、古字、草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整理改进的,而且有不少字简化时被合并至另一字,具体有三类情况: (一) 用已经存在的简单的字代替复杂的字。 如:「后」(皇后、皇天后土),代替「後」(后面)、「里」(如:故里、公里、里程碑),代替「裡」(如:里面)。 (二) 用一个新的简化字代替两个或多个字。 如:「暦」(日历)和「歷」(历史)合并为「历」。 (三) 部分合并;将某字部分意义,加载到另一个笔划简单的字上,该字其他意义仍然保 留的。如: 1.借口、凭借的「藉」简化作「借」,借口、凭借;而慰藉、狼藉等的「藉」仍用「藉」; 2.「瞭」表示「瞭解」,简作为「了解」;而为表示「瞭望」,就不简作“了”; 3.乾坤、乾隆的「乾」不简化为「干」; 4.宫商角徵羽(古代五音)的「徵」,不简化为「征」。 这三种方法有时将字源和意义不相关、甚至读音也不同、历史上从未或很少通用的字进行合并,这样一来就容易误读,例如: 1) 唐德宗李适的「适」(kuò,ㄎㄨㄛˋ)就很可能被误读为「適」shì。 (李适的「适」不是「適」的简化字,是「𨓈」的现在字形。) 2) 中药白术的「术」(zhú)就很可能被误读为「术」shù。(術的简体:术) 3) 「叶韵」的「叶」(xié)就很可能被误读为「叶」yè。(葉的简体:叶) 《简化字总表》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讠[讠]、饣[飠]、纟[糹]、钅[釒]等14个简化偏旁,其中很多字来自草书楷化和文献中笔划简单的的俗字、异体字、古字、假借字,其他字则来自当代人的创造。《通用规范汉字表》实行的是有限类推简化,即凡收进字表的繁体字都依据《简化字总表》规定的原则类推简化,比如“驦、驌、鸘、鷫”四字分别简化为“骦、骕、鹴、鹔”。而字表以外的字,不再类推简化,例如不把“驡”类推简作“龙+马”。 早在宋、元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俗字”,颜元孙的《干禄字书》、刘复和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年)、钱玄同的《简体字谱》(1935年)等对此作了整理。20世纪20-30年代,当时的国民政府公布了《简化字表》,由于备受争议,这一计划并没有得到实施。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政府分阶段公布了简化字,并在大陆范围内加以推广。 二简字 在上世纪70年代曾经有过一批二简字(二简字: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民间俗称二简字),如“展”字曾被简化为“尸”字下面加上“一”,被当时的人们形容为“尸横遍野”,这样的二简字都被废除了。当时的例子如下:(来自网络)
汉字简化方法(大陆简体字) 汉字简化的方法有六种:一是更换偏旁,二是删除局部,三是同音替代,四是全部改造,五是简化类推,六是草书楷化。 《简化字总表》的最终版本是1986年修订版,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不可用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350个,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个及讠[訁]、饣[飠]、纟[糹]、钅[釒]等14个简化偏旁,收类推简化字1,753个,《附录》收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规范汉字39个),其说明里有提到表外字:凡用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 1986年对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不再作「迭」、「复」、「象」的繁体字处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删去了「迭〔叠〕」、「象〔像〕」,「复」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覆〕。“瞭”字读“liǎo”(瞭解)时,仍简作“了”,读“lià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一部分简化字,有特殊情形,《简化字总表》加了适当的注解。例如“干”是“乾”(gān)的简化字,但是“乾坤”的“乾”(qián)并不简化;又如"长吁短叹"的"吁"仍旧读xū;这种一字两读的情形,在汉字里本来常有,如果不注出来,就容易引起误会。又如以"余"代"餘",以"复"代"覆",虽然群众已经习惯了,而在某些情况下却不适宜,需要区别。又如"么"和"幺"有什么不同("么"原本是“幺”的俗体,后成为“么”的简化字),简体"马"字究竟几笔,等等。 《简化字总表》的简化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对俗体笔划的“省简”。比如: 「观」、「备」、「关」、「质」、「总」、「驴」、「铁」、「钟」、「继」、「觉」、「鸡」、「鸾」、「铸」、「鸥」、「顾」、「坝」、「钻」等简化字,是从 「觀」、「備」、「關」、「質」、「總」、「驢」、「鐵」、「鐘」、「繼」、「覺」、「雞」、「鸞」、「鑄」、「鷗」、「顧」、「壩」、「鑚」等俗字演变而来。 第二种是“省变”,大多是从草书中演变而来。 比如:讠[訁]、饣[飠]、纟[糹]、钅[釒] ***「糸」字是个部首字,作为左偏旁时,港台改为「幺」下加三点变作「糹」,大陆简体为「纟」。糸部汉字的本意均与丝线、纺织、布匹有关,例如丝、线、经、绑、纹、纷、绞、系、紧、絮、累、繁、紊、紫等等。在草书中就有写成今天的“纟”旁这种形式,所以现在带“糹”字旁的字就都用简体“纟”来表示了。 【注】:讠[訁]、饣[飠]、纟[糹]、钅[釒],一般只能用于偏旁如:“辩”、“罚”、“辫”、“丝”、“衔”等字简化;但“信”、“誓”、“燮”、“飧”、“餐”、“系”、“絮”、“紫”、“淦”、“鎜”、“鏖”、“鑫”等字不简化。 第三种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稻榖」的「榖」和「山谷」的「谷」,本来是两个字,而为了省略笔划,就统一用笔划少的“谷”替代了。 汉字现况 目前大陆出版繁体中文印刷品时,大多使用宋体新字形,《简化字总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附件《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收录的繁体字均为宋体新字形,不同于传统的宋体旧字形,与港、澳、台使用的字形有些差异(注:实际上“宋体”是“明体”的误称)。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用来推行规范汉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表明当前推行的规范汉字为简化字和传承字。 在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根据《联合国宪章》,中文和英、法、俄、西五种语言为联合国官方语言。1973年中文又被规定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上个世纪7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重新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联合国的中文官方档已经“自动”从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只有原有的历史档仍维持为繁体字。 由于繁体字具有数千年的历史,所以不仅在中国,在中国周边国家中,繁体字仍旧具有非常的影响力。简繁互补是中国文字的演变规律。今天我们知道的古老汉字是甲骨文,它的笔划最简单。可是到了商周的金文很多字被繁化了,秦的小篆比六国文字繁复,而之后的隶书又有简化的趋势,后来的唐楷繁简相宜最后稳定下来。 世界上一些使用汉字的国家也因此进行汉字简化。比如,日本早就有自己的简化字(日本新字体),在日本日常生活主要使用新字体,但日本政府并未宣布废止旧字体,在专有名词等很多场合中,旧字体仍可使用。 新加坡教育部于1969年颁行《简体字表》,开始正式推行简体字。当然,繁体字也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比如在书法的表现中。更重要的是,繁体字是对汉字演变的一种记录,如果繁体字彻底消失,汉字的演进链条就会缺失一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1年获得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藉此全面推动简体字。联合国有关一个国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关条例也规定,所有地区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字来源于该国所使用的现代语言,应保持一致。 目前繁体字使用于香港、澳门、台湾;简体字使用于中国内陆、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北美的华人圈、东南亚的华人小区,则繁、简并用。另外,像日本、韩国也使用相当多的繁体字。 近几年,不少地区民众纷纷呼吁要恢复一些原先有象形含义的繁体字。他们认为,繁体字是中国祖先几千年来积累的精华,每一个字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创造的,所以每一个字都是有含义的,而简化汉字时,把一些原本有含义的繁体字简化得失去了原有含义,简化字在很多方面都比不上繁体字。亦有研究指出,人脑在处理方块字时是整体处理的,简化字并不比繁体字好认。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潘庆林提出要恢复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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