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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复查

 弘净 2018-02-05
 
信息来源:扬州发布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 52 字号:[ ]

  9月6日,国家林业局宣传办通报了国家森林城市复查情况,认定扬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复查结果为合格,标志着扬州市顺利通过2011年创建成功以来首次复查。
  自2011年创成国家森林城市以来,扬州市遵循“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围绕建设“平原水网型森林城市全国典范”的目标,秉承“为民、靠民、惠民、育民”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全面总结,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排查不足,依据《扬州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吸收国家森林城市验收专家和领导的建议、意见,学习其它地区的先进理念、先进模式,持续推进城市森林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绿色生态保障。
  森林城市建设永远在路上,近几年来,扬州市持续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植树造林工作。2011-2016年,全市共计造林43.8万亩,森林资源总量得到了丰富。二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在注重栽树、努力实现增量的同时,积极向栽管并重转变,强化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征占用管理、森林资源管护,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发挥森林“绿肺”的生态功能。三是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在注重造林绿化的同时,积极向湿地保护修复转变。充分利用扬州市湿地资源多的优势,新建一批以湿地为重点的生态中心、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发挥湿地“蓝肾”的生态功能,湿地成为全市森林城市建设的新亮点。几年来,全市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1个,新建省级湿地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湿地保护小区7个,新建生态中心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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