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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这一点,你会“做”的更爽!

 老CK 2018-02-06



姑娘死乞白赖赖在我家,一口咬定我是她男朋友的帮凶,她眼神中透出妖气,手里有模有样夹着一颗女士香烟,从姿势来看,她是首犯,吐烟圈耍帅未遂的样子看起来很可笑,又有那么点可怜。

 

她是我见过所有女生当中,最有“气”场的一个。

 

“你最好快点把我男朋友交出来,

不然连你一起告!”

 

她口中的“男朋友”是我最好的哥们烈,烈打小没了爸妈,性格自由无所畏惧,跟他成哥们以来,碰上这么一比他还烈的姑娘还真是开了眼界,好在凭我的三寸不烂之舌好不容易把姑娘支走。

 

烈从我家那口陈年破缸里爬出来,头发上零零散散搭着几根蜘蛛网,一脸苦相,我不地道得笑了。原来他跟姑娘相识不到两周上了床,三天后姑娘提出结婚,理由是:啪完他要负责。这可把“约”女无数的烈吓傻了,情急之下拒绝,自此姑娘便使尽各种手段制造意外怀孕,企图用孩子捞取婚姻:避孕套插洞、强行按压他射精进体内甚至去医院开假怀孕化验单,他身心俱疲,搞不懂她为什么在荷尔蒙爆发的年纪非要着急结婚。

 

他们一个只是想单纯享受恋爱,而另外一个却笃定了要结婚。

 


 

像故事女主一样思想的姑娘,应该占据大半个中国吧。

 

说这个不是为了给渣男继续渣的机会,也不是不尊重女性的冲动言论,只是,你们不觉得跟一起相识不到一个月的男人闪婚挺吓人的吗?

 

如果没有和对方有更长时间的磨合和相处,甚至连对方生活习惯都还没搞清楚,用什么抵挡无数个柴米油盐和银行账单组成的平凡日子?在婚前把所有女人最宝贵的资本毫无保留得给了对方,却又拿这个失去了的资本作为交换婚姻的条件,对女人而言,是莫大的损失,更是为以后离婚种下了非常好的理由。

 

怎么说?

 

不得不承认女人跟任何男人的第一次都具备独一无二的新鲜感,男人是视觉动物,看惯了你的一张好脸蛋和一副好身材,三番五次的性生活来来回回全是你,姿势都没得换甚至懒得换,会觉得平淡无奇泛不起一丝涟漪,如果除了这些再没有其他吸引住他的本事,你就没办法活出“自我”,下一个每天在家盼夫回家的怨妇就是你。

 

不如趁年轻,趁没有家庭负重,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多谈几次恋爱,你就会发现,你越来越具备识别好男人的眼光和资格。

 


 

仅仅因为跟人啪了就理所当然得要求对方结婚,这到底是看轻你自己的婚姻,还是看轻你自己?《男人相对论》里写到:把下半身和下半生联系到一起,是女人最大的自我羞辱。

 

你完全没有必要抓住啪这事儿作为通往交换婚姻的便捷之路,这跟拿孩子逼婚、乞讨爱情没什么两样,追你的男生那么多,有钱的那么多,帅气的那么多,懂得照顾女生的那么多,何必因为一夜瓜葛判了自己的一生。

 

关于性,关于婚姻,每种观点都值得被尊重,求仁得仁,各取所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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