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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督导看过来!本土化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建设思路与对策

 萨拉丁123 2018-02-06

我国专业社会工作起步不久, 社会工作督导是实务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随着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工作督导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如何利用社会工作督导制度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是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建设现状与成效

我国本土社会工作督导工作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实务指导、情绪疏导、方案设计、行政管理。其中行政功能和教育功能对提高社会工作实务技能和工作效率起到了关键作用,督导支持功能直接影响到社会工作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拓荒者,深圳、上海等地的督导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深圳市借助外力推动本地督导人才培养和督导制度构建。深圳市充分发挥毗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地缘优势,积极引入其督导力量,在本地督导人才培养、督导制度构建等方面探索出独具特点的“深圳模式”,制定了人才选拔、培养制度,形成了“一线社会工作者- 督导助理- 初级督导”的人才梯队培养途径; 以岗位购买机制推动督导人才使用、培训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本土督导人员能力;拓展本土督导权责,充分发挥本土督导人员行政性功能,为明确督导职业标准探路。

上海市借助教育资源推动本土化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建设。上海市充分利用社会工作教育资源推动督导人才建设,“政社互动”成为上海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建设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之一;逐步实现外部督导向内部督导转变,基本形成了政府、高校以及实务三界的良性格局;初步形成了本土化督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规范。上海市浦东新区形成了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规范,提出了“梯次发展、完善机制、激励导向”的督导人才队伍建设原则。


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深层次原因

目前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程度较低,督导领域发展尤为薄弱,从人才队伍到制度建设均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

督导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于社会工作事业发展需求。目前我国督导人才培养滞后于需求,且呈现出总量缺口较大、地区分布失衡的局面。随着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推进,地区间对专职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的竞争呈现白热化局面。由于人才存量不足、培养制度建设滞后等多重因素,全国各地区之间尚未形成督导人才梯度传递机制,严重制约了中西部地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步伐。

督导功能结构失衡,仍存在“以教育代替督导、以行政代替督导” 的问题。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具有“教育先行”的特点,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实习督导先于实务督导。目前中我国内陆的本土督导更多的是行政性督导,具有“技术实用主义”的特征和“行政监督和管理控制”的职能,而心理支持的功能和教育功能较弱。

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有待提升。我国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领域的实践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工作督导的发展也相对滞后,研究和实践都还比较缺乏。对于本科教育来说,专业实习及督导十分薄弱,对于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一线社会工作者来说, 督导领域也还处于探索阶段。

社会工作督导缺乏身份认同和激励,职业发展满意度较低。目前, 我国内陆本土社会工作督导的薪酬福利水平和激励机制均未能体现督导职业的行业价值。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督导职业待遇相比,同样承担了督导职能,却不能获得有竞争力和晋升前景的薪酬。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缺乏稳定的职业晋升机制,政府对行业的支持也存在不可预测性,导致督导人才普遍存在对支持政策稳定性、持续性的担忧,存在职业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督导人才存在流失隐患。

受限于督导理论和实务基础, 缺乏符合本土要求的专业督导标准体系。我国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督导发展的专业标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一方面受限于我国社会工作督导的理论和实务基础,相关标准缺乏理论支撑;另一方面,我国社会工作督导身份仍未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尚未纳入到社会工作高级人才序列。督导人员无法通过全国的资格考试获得从业执照。没有明确的评估标准,难以全面反映督导工作成效。

督导制度建设仍以政府为主导, 在职业化、专业化方面具有局限性。我国内陆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的管理仍以政府为主导,社工协会等职业化管理方式还不成熟,尚未建立起督导协会等行业权威机构。政府主导下的督导制度建设与政府重视程度紧密相关,西部地区政府对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工作督导尚缺乏完整、科学的理解,直接影响到督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设计。同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于政府依赖性较强,对自身的专业化发展诉求不强烈,使得督导制度的建立缺乏充分的现实基础。


加快构建本土化社会工作督导制度的对策建议

如何培养督导人才、留住督导人才、用好督导人才,是我国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建设的目的和原则。在中国特有的环境下完成其帮助社会工作的使命,是中国未来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发展的核心任务。

明确本土化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建设思路。探索建立适用于我国本土情况的督导发展模式,坚持学校督导和机构督导相结合,发挥我国政府支持力度大、学校资源雄厚、社会工作队伍年轻学习能力强的优势,打造一支专业素养、职业化水平高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紧紧围绕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需求,构建和完善我国社会工作督导制度,重点培养一批专业督导人才。坚持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以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推动社会工作督导队伍的专业水平提高, 有效满足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工作协调均衡发展。

加快总结提炼适合本土情境的社会工作督导发展模式。督导队伍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不同督导培养模式的探索,并不断将本土督导经验传承和发展。应鼓励各地结合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督导发展实际,借鉴我国内陆外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本土情境的督导发展路径。加快总结各地先进经验,提炼其中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作为制定国家督导制度的重要参考。建议结合深圳、上海等典型发展经验,探索外部督导与内部督导互动合作、实习督导与机构督导同步推进的督导发展模式。

明确督导人才合法身份,为督导职业化发展奠定基础。加快社会工作立法进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相配套的社会工作督导政策法规体系。建立长期稳定的督导制度, 将督导人才建设作为国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在社会工作人才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十三五”期间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建设具体目标,根据社会工作事业发展需求,量化督导人才具体指标。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建立长期、稳定的督导制度。制定社会工作者条例,用立法保护社会工作者和督导人员的权益和服务对象的权益。

加大政府财政专项投入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并重。将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纳入国家人才工作总体规划中,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将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行业机构建立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专项发展基金。继续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将督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机制的乘数效应。加大对机构督导服务补贴力度,支持督导培训机构和平台建设,支持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寻求多渠道资金来源,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工作督导发展中。

增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生培养能力。坚持外部督导与内部督导互动合作、实习督导与机构督导同步推进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境外督导、高校社会工作教师等外部督导力量的作用,立足于社会工作服务对象需求、机构发展实际情况等,探索培养机构内生督导培养模式。全面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督导服务的能力,加强机构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增强机构自身造血能力;完善机构管理制度,明确督导岗位设置,合理设置相关薪酬和晋升机制;合理界定外部督导和内部督导职能定位,建立两者互联合作的良好关系。

增强行业协会在督导职业化发展中的统筹作用。建立我国本土社会工作督导联合会,集中制定指导督导发展的职业准入标准、服务标准、薪酬福利标准、权益保护等;整合政府、高校、专业人才资源,打造督导人才培训的综合性平台;实施对全国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的管理、监督职能; 指导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督导服务评估;维护督导人员权益,改善督导人才福利待遇。



来源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编辑:谢 霄
设计:谢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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