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知识: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背景下,其核心内涵是公司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即所谓的“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老板们对企业的掌控从台前退到了幕后,董事会已成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机构,随之产生的监事会也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而经理作为执行机关,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这是现代公司管理的典型构架。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关系解析 股东会——权力机关
董事会——决策机关
监事会——监督机关
经理——执行机关
以上公司的“四大机关”里除股东外,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等是我们熟知的“高管”,一般来说,这些“高管”职务是由企业股东亲自来担任,如董事长一般由大股东担任,股东会推选其他股东任董事或监事,董事长或董事还可兼任总经理等等,同时,法律不反对股东与企业存在股权投资关系外,股东还可以在企业任职,即股权投资关系与劳动关系并存。 同时,法律也没有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经理必须是股东身份,相反,在现代公司的治理模式下,越来越多的公司考虑从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员中选聘,那些具有经营管理公司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人员担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是个普遍现象。公司其他带“高管”头衔的,如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现在比较流行的CEO、COO、CFO、总裁、总监等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也不一定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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