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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抄袭?哈弗H6竟被本田告了!?涉案金额2214万/哈弗这样回应!

 stevensi 2018-02-08

在开启今天的话题之前,BB哥先给讲一个段子:
话说某年某日,一路虎极光车主撞上辆保时捷卡宴,双方车主都吓傻了。结果下车一看,一个是陆风X7,一个是众泰SR8,气氛瞬间轻松下来。”

段子归段子,但是呢,这也着实反映了咱们国产一些车型的实际情况,其中就难免会产生一些法律纠纷。这不,BB哥就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BB哥

近日有消息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田会社”)诉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北京泊示联汽车销售中心(以下简称“泊示联”)两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此案涉及到长城汽车制造、销售的哈弗H6车型,涉案标的额共计2214万元。据了解,早在2017年10月5日长城汽车就已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起诉状。

原告本田会社认为,长城汽车的车辆号为LGWEF4A56FF064336的黑色“哈弗H6升级版”后部车门结构、汽车装饰物安装结构侵犯了本田持有第200710008273.0号名称为“车辆的后部车门结构”以及第200710161631.1号名称为“车辆的装饰物安装结构”两项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长城汽车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哈弗H6汽车的行为,以及泊示联销售中心销售、许诺销售哈弗H6汽车的行为,均构成对其涉案专利权的侵犯,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田会社涉案专利中的车辆后部车门结构,主要是以铰链安装在车辆尾门开口部上缘的上掀式后部车门结构(图1)。而车辆装饰物安装结构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灵活地改变车顶装饰物和车窗装饰物的安装顺序的车辆装饰物安装结构(图2)。

作为一款长期占据SUV销量榜头名的H6,这款车也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论如何,希望最后法官能给两家车企一个公平的判罚!

BB哥

事实上,哈弗不是第一个遭受起诉待遇的车企,那么之前都有哪些咱们的自主品牌被起诉抄袭的例子呢?结果又如何呢?


案例一:双环山寨CR-V 本田却输官司又赔钱

2016年4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201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宗前一年完结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在该案中,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田”)与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等单位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于2015年终审判决,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本田高达3.5亿元的索赔请求;而在双环反诉本田侵权案中,法院判定本田赔 偿人民币1,600万元。至该案完结时,距离本田提起诉讼已有12年之久。

双环汽车成立于1988年4月,以“山寨”知名车型著称,包括SCEO、双环小贵族等产品直接模仿Smart等。2003年9月,双环开始制造、销售LAIBAOS-RV(即“来宝S-RV”)车型,该车与当时本田CR-V车型外观极其相似。

早在2002年2月13日,本田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名称为“汽车”外观设计专利便已经获得该局授予。有鉴于此,本田认为双环来宝S-RV车型 侵害了其上述“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权,从2003年9月18日起,多次向双环及经销商发具警告函等,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通过其关联公司向相关中国政府部门发具函件,指控双环产品侵权。

2004年6月24日,本田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止双环侵权行为,停止生产销售“山寨车型”,并赔偿本田经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 带责任等。在索赔金额方面,本田在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将金额提升至人民币34,857.04万元。

另外,本田在正式诉诸法庭之前还曾走舆论路线。例如在多家平媒、网站等公共媒体发布双环侵权被诉、遭遇天价索赔的消息。但是这样的“舆论战”为本田日后反过来赔偿双环埋下了伏笔。

表面上看起来本田败诉了,赔了夫人又折兵,但其实本田虽然赔了不少钱,但是双环随后就被取消了乘用车生产资质退出了市场。本田实质上除掉了竞争对手。这样的结局,怕是两家都没有怎么料到吧。

BB哥


案例二:路虎告陆风 双方专利均被判无效

2016年,捷豹路虎中国向北京朝阳区法院递交了一份诉讼,内容是起诉陆风汽车抄袭路虎极光的外形设计制造了陆风X7,侵犯了路虎的知识产权,同时由此引发了不正当竞争。但陆风汽车却回应称,陆风X7有自己的外观专利权,否认自己抄袭路虎极光。

随着案件的进展,双方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方专利无效的申请。6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案件发布公告,因陆风X7与路虎极光有基本相同的车身立体形状和设计风格,包括悬浮式车顶、车身比例、侧面腰线等,取消陆风X7的专利权;同时,以路虎极光五门版车型和三门版车型造型形似为由,同样取消了路虎极光的专利权。

对于这一判定,昨日捷豹路虎中国表示目前暂不方便表态。陆风汽车方面则表示,专利权被暂时取消,但是仍保留有申诉的机会,目前陆风X7的销售并未受到影响。

事实上,这次已经是捷豹路虎与陆风汽车之间打的第二场官司。上一次是在2006年,因陆风汽车注册的英文商标“LAND WIND”与路虎的“LAND ROVER”十分相似,捷豹路虎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提出了对商标注册异议。经过长达4年的取证、辩论、协商,2010年第一轮判定结果是,陆风与路虎商标纠纷案的获胜方是路虎。

于是,陆风汽车向欧盟异议评审委员会提出了上诉申请,由于陆风的欧洲代理商LWMC公司早在2008年在与路虎的商标纠纷案中获胜,因此没有理由出现两种判定结果。最终,2011年6月,陆风汽车赢得了“LANDWIND”使用权,并在欧盟正式注册。


案例三:野马状告福特 美国野马败诉赔款

2016年2月26日,“四川野马”将正式状告“美国野马”,不仅要求对方撤销“野马”商标,还要索赔1000万元,这一事件被称为两马相争。

根据商标法,四川野马和美国福特Mustang两者并没有商标上的的冲突,四川野马状告的是福特中国,称Mustang中文名注册为野马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这个诉状不仅合理而且合法,正如四川野马在美国上市,可以注册为“yema”,但绝不能注册为Mustang一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胜诉并获赔100万元。福特旗下跑车“野马”将不能再以野马自居,其目前在华命名与海外相同,为“MUSTANG”。

总算出现一个真正获胜的例子,虽说国产抄袭之风有些严重,但是要涉及维权,还是要据理力争!

BB哥

不知道各位车主看了之后什么心情,BB哥个人观点看来,抄袭这种行为可能会让产品暂时风光一时,但一个企业想要长久生存下去,必须得有自己的自主产品以及自主设计,这才是一个正确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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