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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卫生资格考试-中药学中药配伍与禁忌

 山河教育网 2020-05-09

【二】中药的配伍与用药禁忌

考点详解

(一)中药的配伍

1、配伍的含义

配伍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病情、治法和药物的性能,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

2,配伍的意义

既照顾到复杂病情,又增进了疗效,扩大治疗范围,减少毒副作用。

3,配伍的内容

(1)单行

即应用单味药就能发挥预期治疗效果,不需其他药辅助。如独参汤,单用人参一味补气固脱等。

(2)相须

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疗效。石膏与知母配合,能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

(3)相使

即性能功效有某些共性的药物,以一种药为主,另一种药为辅的形式配伍,辅药增强主药疗效。 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

(4)相畏

即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

(5)相杀

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对而言的。

(6)相恶

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7)相反

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乌头反半夏、甘草反甘遂等。

考点详解

(二)中药的用药禁忌

1,配伍禁忌

(1.1)含义:即指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相互配合使用的药物。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1.2)内容: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八反歌诀: 本草名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芫遂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2,妊娠用药禁忌

(2.1)妊娠禁忌的含义

即指有些中药能损害胎元或导致堕胎,在妊娠期应予以避忌或慎用。

(2.1)妊娠禁忌药确定原则(分类)

将妊娠禁忌药分为:禁用与慎用两大类。

①禁用药:大多系剧毒药,或药性作用峻猛之品,如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马钱子、蟾酥、川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商陆、麝香、三棱、莪术等。

②慎用药:则主要是活血祛瘀药、破气行滞、攻下药、辛热及滑利之品。如牛膝、川芎、红花、桃仁、姜黄、牡丹皮、枳实、枳壳、大黄、番泻叶、芦荟、芒硝、附子等。

3,证候用药禁忌

(3.1)含义:由于药物的药性不同,起作用各有专长和一定的适应范围,因此,临床用药也有所禁忌,称“证候禁忌”。

(3.2)内容:除了药味极为平和者无需禁忌外,一般药物都有证候禁忌。

4,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4.1)含义: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又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

(4.2)内容:服药期间,一般应忌食生冷、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此外,根据病情的不同,饮食宜忌也有区别。胸痹患者,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烈性酒;肝阳上亢者,忌食胡椒、辣椒、大蒜、酒等辛热助阳之品;脾胃虚弱或消化不良者,忌食油炸、黏腻等不易消化的食物;皮肤病患者,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外感表证忌食油腻类食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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