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市交管局获悉,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处理电子眼记分的相关流程。 此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是, 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时 需要面签 需要面签 需要面签 只罚款不扣分的电子眼处理方法,和以前一样,不需要面签也能在便民渠道处理,且这次调整对“蓉e行”和“交管12123”这两个便民渠道不产生影响。 面签绑定所需资料 扣分驾照及身份证 车主行驶证及身份证 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 需要提交 ①个人身份证 ②驾照原件 ③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 ④行驶证原件 到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 或“交管12123”APP进行面签绑定 如果是3月2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只能处理3月2日以后的记分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小提示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可以解除绑定后重新绑定吗 当然可以 但是1证累计绑定不超过5辆 超过后就不能再绑定了哦 赶紧告诉身边的司机朋友吧 来都来了,点击下方小手给个赞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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