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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审宣判:莫焕晶被判死刑

 秋天的海 2018-02-09

  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终于尘埃落定。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旁听。

2月1日,莫焕晶在庭审现场(图源湘湖网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此前报道,去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

判决书如下:

图源: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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